鲁迅对章太炎的评价

鲁迅是章太炎的学生,他对他这位老师的评价是“有学问的革命家”。这个评价很到位。章太炎确实是一位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从旧营垒中杀出来的思想家、革命家。在辛亥革命时期,政治上,康有为、梁启超主张改良,他主革命;学术上,康梁习今文经学,他则习古文经学。无论是政治还是学术,双方都势同水火。但是康梁很怕他,不与他正面辩论。《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如行云流水,震动人心:“拨乱反正,不在天命之有无,而在人力之难易。”“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补泻兼备之良药矣!”直到现在,读这些文字,还觉得虎虎生威,仿佛身处千军万马之间。所以,鲁迅说读他这个时期的文章“令人神往”。

作为思想家和革命家,章太炎的思想充满矛盾。他具备传统的“士可杀不可辱”的大无畏担当精神。认定方向便百折不回。但是,他是有学问的革命家。诚如李泽厚《中国近代思想史论》所谓:他“最初持论不出《通典》《通考》《资治通鉴》诸书,归宿则在孙卿韩非。后来又以佛学唯识宗为主,企图将道、儒、法和西方哲学等等熔为一炉”。因为有学问,所以他比其他人看得多,看得深,看得远,看得更全面,因而对中国的未来满腹疑虑困惑。他的法治方案就是这种疑虑困惑的产物。这是时代的疑虑困惑在他身上的反映。他处在国家民族危亡、社会前所未有的大转型时代。国家民族危亡,是因为外国帝国主义的侵略。“至于帝国主义,则寝食不忘者,常在劫杀。虽磨牙吮血,赤地千里,而以为义所当然。”所以会遭受侵略,是因为专制帝制。专制帝制的顶端是皇帝。所以他反满,反专制帝制,反外国侵略,希望用民主共和取代专制帝制。民主共和的标志是代议政治。代议政治在当时的西方国家就已腐朽没落。他看得很清楚,所以他力批代议。在当时的思想家、革命家中,孙中山和他一样看到代议政治的弊病。孙中山对代议有批判,但是没有章太炎那样的深度。这正是章太炎的分权模式与孙中山五权宪法相接近的原因。但是,时人因孙中山的五权无法操作而不能接受,章太炎的四权、五权更因为无法操作而无人过问了。

萧公权把章太炎的政治思想总结为三大端:民族、民权和个人主义。民权思想方面,章太炎认定,凡政府皆罪恶。但人类又不能没有政府。因此只能选择祸害最小的没有代议的共和政体。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他反代议,也反皇权专制,而不反民权共和。代议之外更好更完善的民权制度是分四权、宣民意、置四法实行法治。实行法治是他的民权思想的最大特点。但是,他对西方法治有重大误解,实际上他不清楚中西法治的区别何在。他强烈主张“专以法律为治”,认为专制共和,皆以任法而成,皆以不任法而败。共和而不守法,其弊不下于专制。这些见解都很深刻很独到。但是,他没有论证专制共和所任之法、所守之法的质的差别性。专制所任所守之法是黄宗羲所说的“一家之法”“非法之法”。他也不明白,不守法不任法的民权共和,不是真民权共和,而是假民权共和。这是他的法治思想和制度设计的致命伤。

这不仅是他一个人的致命伤,从更大的视野看,也是现代中国法治的致命伤,是转型中国制度演变的必然。民主法治的建立需要长时间的打造。专制法治不可能因为武昌起义的一声枪响而变为民主法治。这是章太炎“专以法律为治”的法治观赖以产生的真正原因,也是帝国倒塌民国建立而没有出现民主法治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