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外交文化·金法郎案

中华传统文化·外交文化·金法郎案

法国政府要挟北京政府,妄图索取更多庚子赔款而引起的重大外交事件。1901年,清政府与帝国主义列强签定《辛丑条约》规定,庚子赔款为4亿5千万两白银,分39年还清。当时,清政府与法、比、西、意等国议定,中国偿付法国等国的庚子赔款,就按白银与法国货币法郎的比价计算,以白银购买法郎电汇法国。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法国国力削弱,法郎贬值。1922年7月9日,法国政府照会北京政府外交部,提出以后中国偿还法国的庚款不再以白银与法郎的比价计算,而改以“硬金”计算,以金法郎计算。而法国市场流通的是纸币法郎不是金币法郎。当时一海关白银相当14法郎,而只值4金法郎。如果按法国要求付庚款,中国要多付法国6200万海关白银。随后,比、意、西政府也提出相同要求。1923年2月24日,英、法、美、比、意、荷、日、西八国驻华公使联名照会北京政府,要求各国庚款一律按硬金偿付。北京政府曹锟、段祺瑞等在列强压力下同意列强要求。中国共产党、国民党和全国各界先后通电反对金法郎案。北京各界群众示威游行,要求查办金法郎案,严惩卖国贼。因此,金法郎案虽经中法两国政府签订协定予以解决,最终未能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