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经济文化·计功取利
中国古代主要功利观点之一,倡行于战国时期。较早把功和利联系起来的是墨家,最有力的倡导者是法家。墨家提出,“功,利民出”(《墨子·经上》),把庶民的利益看作是评价事物功效的标准。法家的功利思想以自利论为出发点,把追求个人利益看作人的本性。认为“民之生(性),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商君书·算地篇》),意思是说计算并索取最大的个人利益是人的本性。韩非则进一步把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都归结为从自利出发的利害关系,认为君臣关系是自利基础上的买卖关系,甚至父子关系也是从自利出发,“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计之长利也”(《韩非子·六反》)。法家正是以这种计功取利的观点为依据,主张封建君主利用人民趋利避害的本性,赏罚并用,使之进行耕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