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理学诸派·二程及其洛学

理学·理学诸派·二程及其洛学

与濂溪、百源、横渠、涑水各学派并世而立的理学中一重要派别是以二程(程颢、程颐)为代表的洛学。洛学在对理学各派有所综合汲取的基础上又有创新,在理学诸多学派中体系较严密。至南宋,经朱熹的阐发,称程朱理学,影响广,流传久,是理学中之主流。

当代学术界往往偏重研究二程观点的差别,而忽视他们的基本一致和差别的互补性。二程平时议论固然在某些观点上有些差别,程颢偏重讲“心”,程颐则强调“性”(理),有重主观和客观之分,程颢之学以后对陆九渊有较大的影响,朱熹则以阐发程颐为主。然二程在重大的主要问题上基本一致,其不同处作为洛学又是相补充的。

程颢(1032—1085),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弟程颐 (1033—1107),字正叔,学者称伊川先生。

朱熹、黄宗羲等对二程作过比较,说大程和易、宏大,粹面盎背; 小程谨严,晚年宽平、亲切。

洛学主旨如下:

①理

理是洛学的最高最基本范畴,二程视为世界的本体,他们的自然、社会、历史、人性、求知观和道德修养等均由它出发。程颢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 ( 《外书十二》) 表明“理”是洛学有别于其他理学各派的主要标志。二程对理的提法有所不同,程颢说: “天者,理也。”(《遗书十一》)把理与天联系在一起,即把理置于其体系中最高地位。但程颢未明确涉及理与气的关系,程颐则提“有理则有气”(《易说·系辞》)。从逻辑上讲,这无异承认理在气先。又说“道非阴阳,所以一阴一阳道也”(《遗书三》)。阴阳即气,道即理。说理是气之“所以”,致比气更为本质,这就具有第一性含义。只讲理是最高范畴,不讲比气更为本质,此“理”作为基本范畴就不完备。程颢在《遗书十三》中又有“心是理、理是心”的提法,程颐则提“性即理”(《遗书二十二上》)。两个命题是有差别的。程颢说:“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遗书五》)程颐的理同样体现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五伦之道,他们同把封建道德作为理的基本内容。程颢通过说“心便是天”(《遗书二上》),只把封建道德置于最高地位,但“心”总归是观念、意识,具有主观性。程颐则说“性自在”(《遗书十八》),可以离开事物而独立存在。把作观念、意识的“理”客观化,从而把封建伦理道德绝对化、永恒化,使“理”作为最高最基本范畴的内涵更完备、更概括抽象。

②性

与“理”一样,性在洛学中是一极重要范畴,它与理联系在一起,又称程朱理学为性理学。二程对性的议论大同小异。

程颢认为人有“气禀”之性,他用告子“生之谓性”称之。此性中有善有恶,但不是善恶在性中“相对而生”(《遗书一》),只是由于环境不同,此性可发为善可发为恶。此论含糊地承认了善恶是后天的。同时又认为人还有更根本的性,是“天命”之性,即“人生而静以上”之性,是自然而然的本性,它“不容说”(同上)。程颐也说人性有二,一为理性,一为气质之性。前者又称“极本穷源之性(《遗书三》),其内容为仁义礼智信,至善无恶,后者原于气,“气有善不善” ( 《遗书二十一》)。

从上述可看到:对天命之性,是否有善恶,程颢未明确说。程颐则肯定至善无恶。对气禀之性,程颢认为兼有善恶,随环境而发。程颐则认为气中固有善恶。然而,他们把人性分为二,离开社会关系论道德原则的善恶则是共同的。与程颢之论比较,程颐的人性先天论彻底而完备些。

③闻见与德性

把知识分为闻见之知与德性之知,否认二者的关系,轻视感性认识,强调内省反求,是二程在认识论方面共同的特点。

程颢说:“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遗书二上》)又说:“耳目能视听而不能远者,气有限耳,心则无远近也。”(《遗书十一》)程颐说:“闻见之知非德性之知”(《遗书二十五》)。德性之知是对内心固有之理的自我认识,它不依靠耳目等感官所得之知升华而来。说认识对象是心中固有之理,认识的主体是心(理性),二程是一致的,只是在认识方法和途径上稍有差别。程颢主内省反求,以“心得之,然后可以为己物”(《外书一》)。程颐则主张通过格物致知。他对《大学》中“致知在格物”从认识论方面作了详尽的发挥,对后世影响极大。他把“格物”解释为“至物”,即通过接触事物使内心被障蔽了固有之知(理) 复明。

④生生与对待

在辩证思想方面,洛学尽管建立在唯心论基础上,亦不可否认有其成就。程颢有“生生与对待”的命题。肯定“生”是宇宙的基本现象,说“生生之谓易,是天之所以为道也。天只是以生为道。”(《遗书二上》)他的这个“生”包含生成和生命两个意义,认为生成是体现了“理”。程颢进而又认为“生”的根源在于对立,“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遗书十一》),认为对立具有普遍性,没有主宰意志的安排。程颐还承认“物极必返,其理须如此”(《遗书十五》),认识到事物发展的转化。

二程在理欲、义利方面都持对立论。修养方法上,主诚、敬、集义,都是对先秦儒家学说进一步步的阐发。

如何评价洛学,历来聚讼纷纭,各持一说。不可否认北宋兴起的理学各派,在不同的领域各有其特色和成就。然他们或受佛、道影响,或不能把自己学说贯彻到底,或带有神秘性,表现了不同的疏漏。如周敦颐的“无极而太极”,尽管说得很含糊,还是难免道家的“有生于无”之嫌。邵雍先天象数学,主观臆造又很神秘,二程批评为 “空中楼阁” (《遗书七》)。张载之学,在人性论、认识论方面不能贯彻气论到底。司马光的“虚”凌于“气”之上,本与二程有共同之点,但他的“天命”论,有着浓厚的神学色彩。二程师承周敦颐又长期讲学于洛阳,与张载、邵雍、司马光往来密切,学问上相互之间既有交流又有诘难,相互取长补短,对洛学的形成同样也会有影响。洛学在继承孔孟学说的基础上,以义理定型先秦儒家学说。二程洛学经杨时、罗从彦和李侗到朱熹,得到进一步阐发并把它提到一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