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学·乐教与诗教
上古时代,诗歌、音乐、舞蹈三位一体,密不可分。原始人伴随着劳动的节奏而创造出音乐歌舞,因音乐歌舞而出现歌词,这就是“诗”。古代巫术的祭神仪式中,也需要诗、乐、舞三者密切配合进行。《吕氏春秋·古乐篇》记载的“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顿足)以歌八阕”,就是原始民族的音乐歌舞。伪 《古文尚书·舜典》记载: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舜帝命夔掌管音乐,教育贵族子弟。诗是表达思想感情的,歌是唱出来的语言,五声是依据唱的语调来谱写,六律使曲谱的乐音和谐。八类乐器能够音响协调,不要互相混乱次序,人和神在和谐中达到交流。于是夔说:“啊!我敲击石磬,使得各种野兽相率而舞。”这是著名的有关诗歌的最早记载,也许还是“乐教”与“诗教”的最早记载。当时诗就是歌词,歌就是歌曲,诗、歌、乐、舞一体,密不可分,并以此来进行教育。
周代以降,诗、歌、乐、舞中的巫祝神话成分逐渐消减,但四者的关系仍然十分紧密。据《周礼·春官·大司乐》,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成均”是上古大学名称,这里指周代四学之一的学习礼乐的学校。学生通过学习相传为黄帝以来历代王者创编的“乐”即音乐舞蹈作品,接受“乐德”、“乐语”、“乐舞”的教育,培养忠诚、温和、恭敬、规范、孝顺、友爱的道德情操,学会比兴、引导、讽谕、朗诵、陈述、议论的语言方法,练习传统王者乐舞,从而体会 “乐” 的功用,“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这就是“乐教”,其目的是培养教育贵族接班人的道德情操、言行规范的品质素养。所以《礼记·乐记》说:“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从原理上阐明乐的创作、教化与构成,指出乐的歌词、歌曲、舞蹈和音乐都是发自内心的思想感情,所以能够打动人们的情感,陶冶人们的心灵,从而广为传播,成其教化。而其中的“诗”,就是歌词,表达王者的志向,说明乐的思想内涵,以为准则,导向规范。
上古至西周,诗附于乐,学在官府,因而教诗是乐官太师的职责之一,“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周礼·春官·太师》)。当时没有独立的“诗教”,也不设诗官。大约在春秋时代,由于社会的剧烈动荡,以及诗、乐本身的发展,“礼坏乐崩”,诗与乐逐渐分离传播。传统的乐仍然保存在官。《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公子季札聘于鲁,请观周乐,鲁国乐工为之歌《风》、《雅》、《颂》,季札逐一对其音乐特点和政教内容作了评论,叹为观止。但可见如此规模的隆重演奏已成为难得的观摩,不再适应文化教育的时代需要。于是便利教学的《诗》,即可供弦歌的歌词文本,也就随着私学的兴起而倡为诗教了。
孔子是私人讲学的第一人,也是倡导诗教的儒家宗师。此时王官失守,学术下移,孔子本着“有教无类”的原则教导学生,广收门徒,《诗》就是他的教材之一,《论语》 中曾多次述及。如 《论语·泰伯》中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就是从《诗》入手,引导学生知礼识乐。《礼记·经解》记载孔子关于六经教育的言论,其中说:
入其国,其教可知也。……温柔敦厚,《诗》教也; ……广博易良,乐教也。
唐代孔颖达等在《礼记正义》中解释说:“《诗》为乐章,诗、乐是一,而教别者:若以声音干戚(指乐舞)以教人,是乐教也;若以《诗》辞美讽谕以教人,是《诗》教也。……故《孔子闲居》云: ‘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 礼之所至,乐亦至焉’,是也。”说明乐教与诗教的既分别而又一致的观点,大体上符合孔子的思想。
诗教来自乐教,独立于乐教,大约在战国时代,导致诗即歌词与歌即歌曲的诗歌理论观念的形成。传为子夏所作的《毛诗序》云: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
这是从“诗”出发来阐释的,但这里的“诗”的实际涵义,仍是弦歌的歌词,并非纯语言艺术的诗。因而虽然首先指出语言的诗与内心思想的关系,却接着从歌舞的结构来说明内心感情与语言、声调、歌曲以及舞蹈的表达进程。然后还从音乐角度说明感情与自然声及乐音的关系。这样,“诗”与“歌”既有区别、又合为一体的“诗歌”观念,得到理论的阐述,而以乐为主体的歌词也就发展为脱离乐的可供弦歌的诗。这是从战国到汉代普遍的诗歌观念。所以《史记·孔子世家》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 《韶》《武》《雅》《颂》之音”,东汉郑玄 《六艺论》也说“诗者,弦歌讽诵之声也”。《诗经》不仅是诗教的经典教材,而且逐渐成为独立的歌词文本,脱离了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