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学·方志学专题研究综述·有关方志学基本理论的研究
1.方志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普遍认为,方志学研究的对象是方志领域中所具有的特殊矛盾运动,也就是研究方志产生和发展的规律。也有观点认为,方志学除研究自身特殊的矛盾运动外,还需研究与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即矛盾的普遍性。方志学的内容是由方志学的研究对象决定的,归纳各家说法如下:①对方志的研究,即方志的名称、特征、类别、性质、价值、作用等方面的研究;②对方志发展史的研究,包括方志的起源、演变、形成和发展、方志发展阶段的划分等;③对方志整理和利用的研究,如旧志的收集、著录、整理、保管、使用等;④对方志编纂的研究,分为对方志编纂工作的研究、对编纂理论的研究、对编纂实践的研究;⑤对方志事业的研究,如方志事业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方志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方志的现代化和学术交流等;⑥对方志学史的研究,即研究方志学自身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主要的方志学家、学术流派和志学思想。
2.方志学的体系
方志学的体系是随着方志学的发展逐渐丰富完善的,旧方志学和新方志学体系是有差别的,但它们都包含着共同点,即有理论、应用和历史部分,这三点构成了体系的基本层面。方志学发展至今,从各家所说归纳起来,约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方志学概念,包括方志学研究的对象、内容、特征、方法等;②方志史料学,包括对方志史料的收集、整理、加工和利用;③方志编纂学,包括编纂宗旨、体例、要求、方法等;④方志目录学,包括方志目录的编纂规律、方法等;⑤方志整理学,利用考据学对方志加以整理,如古籍的辑佚、校勘、训诂、考证、标点、注释等;⑥方志批评学。还有人将方志发展史也归列体系之中;有人预测,对方志教育体系的研究学说也将被列入其中。总之,方志学的体系是开放的、变化的,任何僵化的模式都是形而上学的、不科学的。
3.方志学的特征
科学性、阶级性、继承性和实践性被方志学界许多学者认为是方志理论的特征,是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方志学研究的结果。有人认为,应建立“马克思主义方志学”;也有人认为这种提法牵强附会,方志学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但不可用马克思主义定名。《中国方志学概要》、《略论新方志学及其建设》、《方志学的定名问题》、《对近年来方志学研究的反思》等论著都涉及、讨论了这个问题。
4.方志学的研究方法
这是目前方志学界广泛讨论的问题之一。普遍认为,方志学的研究方法有四:①传统的研究方法;②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③“三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研究方法;④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许多论著在研究中十分注意各种方法之间的比较、结合,如强调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强调传统研究方法与现代研究方法的结合等,尤其是对八十年代兴起的“三论”法与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许多人在肯定“三论”法在研究方志的功能、开拓新路子方面的重要性的同时,认为“三论”与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比较,不过属于低层次的具体研究法,主张开拓用科学方法论指导方志理论研究的新领域。
5.方志学的批判继承
方志学的批判继承是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指导方志学理论研究的一个具体例证。在批判地继承旧志学的文化遗产方面,学术界的观点基本相同。如何批判继承?批判哪些?继承哪些?学界各抒己见,表述各异。《中国史志论丛》登载《方志的继承与创新问题》一文,将可以继承的优秀传统列为七点,颇具代表性:①要把志书写成有用之书,求其实用;②记事范围要广博;③革新旧志的方法;④修志事前的细密研究与布置;⑤详今略古的正确史学观点;⑥立论公允的良史之风; ⑦列传中不便立传的生存之人的履历、行事、著作要写入人物表。黄苇《论方志的继承和创新》一文也对继承“代代相传”的传统问题、继续普遍编修的问题、“无所不载” 的问题、坚持“志属信史”原则问题、“统合古今”和“详今略古”问题、体例的创新问题、保留精华与舍弃糟粕问题进行了探讨 (见 《方志论集》)。
6.方志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方志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决定了它与许多学科有密切的关系。来新夏主编《方志学概论》中列举了方志学与考古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社会学、文艺学、自然科学间的关系,可以看出:①方志可为各学科提供资料; ②各学科可为方志的编写提供学科发展情况和理论指导; ③方志的编写要适应某些学科的需要,如政治学;④方志学为了指导新编方志,必须综合研究各学科的情况。方志学与谱牒学也有较深的关系。在这方面,香港学者研究较为深入。如林天蔚著有《族谱与方志的关系》、《作为地方志与家传的中国族谱》、《论香港地区的族谱与方志及其记载的輋字》等论文,论述了中国族谱与方志之源流及相互关系、族谱与方志联合研究的价值等问题,并期望综合一地族谱资料编写地方志。这种比较研究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