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先秦时代的农学·传统农学思想的形成
“三才”理论。“三才”指天、地、人,或天道、地道、人道。它最初出现于《易传》中,战国时许多思想家都从不同角度谈论天时、地利、人和。但对农业生产中 “三才”理论的明确表达则始于《吕氏春秋·审时》:
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
“稼”指农作物,扩大一些,也不妨理解为农业生物,这是农业生产的对象。“天”和“地”,在这里并非有意志的人格神,而是指自然界的气候和土壤、地形等,属农业生产的环境因素。而人则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因此,上述引文是对农业生产中农作物(或农业生物)与自然环境和人类劳动之间关系的朴素概括;它把农业生产看作稼、天、地、人诸因素组成的整体。我们知道,农业是以农作物、畜禽等的生长、发育、成熟、蕃衍过程为基础的,这是自然再生产,但这一过程又是在人的劳动的干预下,按照人的预定目标进行的,因而它又是经济再生产。农业就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作为自然再生产,农业生物离不开它周围的自然环境;作为经济再生产,农业生物又离不开作为农业生产主导者的人。农业是农业生物、自然环境和人构成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这就是农业的本质。《吕氏春秋·审时》的上述概括是接触到了农业的这一本质的。“三才”理论是我国传统农学思想的核心和总纲。《吕氏春秋·任地》诸篇提出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就是以“三才”理论为指导的,即通过人类自身的努力,把不利的土壤环境改造为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土壤环境,并顺应和把握天时条件,从而夺取农业生产的高产和优质。
保护自然资源。在“三才”理论体系中,人不是以自然的主宰者身份出现的,他是自然过程的参预者;人和自然不是对抗的关系,而是协调的关系;因而产生了保护自然资源的思想。关于保护自然资源的论述,在春秋战国的古籍中,可谓史不绝书。例如《荀子·王制》说:“修火宪(不使非时焚山泽),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百索即百蔬),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所谓“以时禁发”就是只允许在一定时节里和一定限度内采猎野生动植物,禁止在鱼兽林木孕育滋生之时采猎,禁止童山竭泽。《周礼》和《礼记·月令》等记载了古代的采猎禁令。《吕氏春秋·上农》中亦提到了“四时之禁”。这些记载反映了我国古代人民在长期实践中认识到,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不应是无节制的、掠夺式的,而应该是有节制的、合理的,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
集约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扩大耕地面积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是发展农业生产的两条途径。从夏商到西周,垦辟农田的活动一直在进行,春秋战国时代铁器应用到农业生产以后,垦辟农田的势头就更猛了。在扩大耕地面积的同时,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已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战国初年李悝为魏相,颁行“尽地力”的教令,指出治田勤谨还是不勤谨,每亩将增产或减产三斗,在方百里可垦田六百万亩的范围内,粮食总产的增减达一百八十万石,幅度为20%。“尽地力”,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提高土地生产率。荀子也认为,如好好种地,可以亩产 “数盆”(一盆合一石二斗八升),等于一年收获两次 (《荀子·王制》:“今是土也,人善治之,则亩数盆,一岁而再获之。”)。《庄子·则阳》借长梧封人的话说:“昔予为禾,耕而卤莽之,则其实亦卤莽而报予;芸而灭裂之,其实亦灭裂而报予。予来年变齐,深其耕而熟耰之,其禾繁以滋,予终年厌飧。”这些记载表明,早在战国时期,我国人民已认识到,通过精耕细作提高土地生产率,是发展农业生产更加经济有效的途径。中国古代历朝都不断地扩大耕地面积,但总的来说还是把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作为主攻方向的。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成为精耕细作技术体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