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学·富国学发展的深化——宋明时期·丘濬的富国思想
在明代,丘濬的经济思想最为丰富。他的富国思想大多承袭前人旧说,但对前此的富国论作了一个比较全面的综合,构建了一个内容丰富的体系,这是其特点。他的富国思想集中反映在《大学衍义补》一书中。
丘濬的财富观是很传统的,他是重本论者,认为财富的主要形态是农产品。他说:“所谓生生之具,稼穑、树艺、牧畜三者而已”(《大学衍义补》卷一四,以下凡自本书只注明卷数),“农以业稼,乃人所以生生之本,尤为重焉”(同上)。他认为在生产财富的天、地、人三要素中,人的作用是最重要。“财生于天,产于地,成于人”(卷二一),但“世间之物,虽生于天地,然皆必资人力而后能成其用”(卷二七)。土地为另一个重要因素:“民之所以为生产者,田宅也。有田有宅,斯有生生之具”(卷一四)。丘濬进一步指出,仅有田宅不不够,还必须明确田宅的产权,他认为明确的产权也是财富生产的一个重要条件:“所谓理财者,制其田里,教之树蓄,各有其有,而不相侵夺,各用其用,而无有亏欠,则财得其理聚矣”(卷一)。这样明确地将产权同理财联系起来,确是新的见解。教育、工商业在养民富民中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养民之政:设学校、明伦理、以正其德;作什器,通货财,以利其用;足衣食,益盖藏,以厚其生”(卷一)。重视教育即人力资本的投资是儒家富国论的一个传统的观点,虽然这种传统偏于伦理和品德的培养而非技术和能力的提高,但对于经济增长仍然是有意义的。至于作什器,通货财的工商业,那就更不用说了。
在富国与富民的关系上,丘濬和大多数富国论者一样认为富民是富国的基础。他说:“古者藏富于民,民财既理,则人君之用途无不足者。是故善于富国者,必先理民之财,而为国理财者次之” (卷二○)。丘濬第一次将理财明确地区分为“理民之财”和“为国理财”两方面,这是很有意义的。“现民之财”实质上就是生民之财,就是富民,是广义的理财。丘濬所说的“理财之道”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这一含义,也就是发展经济,增加货财。而“为国理财”则是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充实府库,是狭义的理财。这个问题,在王安石和司马光的辩论中已经提出来了,司马光把任何理财都说成“头会箕敛”他所说的是狭义的理财,王安石把理财说成是资之天地以富天下,是广义的理财即生财。直到丘濬才在概念上区分清楚了。正因此,丘濬才将《大学》“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称为“万世理财之大法”(卷二○),他承认发展生产乃是富国富民的基础。丘濬的富民思想还表现在他对“富者”作有力的辩护上。他说:“富家巨室,小民所赖,国家所以藏富于民者也。……富者,非独小民所赖之,而国家亦将有赖焉”(卷一三)。所以丘濬坚决反对抑兼并,他自从授田制破坏以后,土地私有制就出现了,“有资者可以买,有势者可以占,有力者可以垦。有田者未必耕,而耕者未必有田”,这种情况,“久已成俗,一旦欲骤而革之,难矣”(卷一四)。他称“限田之义,均田之制”,“不免拂人情而不宜于土俗,可以暂而不可以常。终莫若听民自便之为得”(卷一四)。他反对抑制富商大贾,说:“虽曰摧抑商贾居货待价之谋,然贫吾民也,富亦吾民也,彼之所有孰非吾之所有哉?况物货居之既多,则虽甚乏,其价自然不致甚贵。”因此,他坚决反对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市易等农工商业政策,说:“人君而争商贾之利,可丑之甚也”,批评刘晏 “知利国之利,不知利民之大利”(均见卷二五)。主张发展私营工商业,“盐、茶之类,弛其禁可也”,盐“任民自煮”,酒“使人民自为之”,政府只须“度其所卖之多寡以定其税”(卷三○),但货币铸造和发行权则必须控制在国家手中,不能交给私人。那样,将不利于富国 (卷二六)。
他肯定市场在富国中具有重要作用,说:“市者,商贾之事也”,“民之于食货,有此则无彼……人各持其所有于市中而相交易焉,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各求得其所欲而后退,则人无不足之用。民用足则国用有余矣”(卷二五)。他主张对市场不加干涉,令“民自为市”。说市场能使“民用足而国有余”,这是丘濬的新见解。
丘濬对财富增长的前景持悲观态度,认为财富的增长赶不上人口的增长,人口成为富国和经济增长的制约因素,他说:“天下之土地有限,人民之生息无穷”(卷五三)“生齿日繁,地力不足以给人食”(卷一○六)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