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道统—理想“中国论”·大同世界—道统之社会观·重农抑商

一儒家道统—理想“中国论”·大同世界—道统之社会观·重农抑商

儒家文化,是在“以农立国”的土壤上生长发育的,所以对农业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早在新石器时代的龙山文化阶段,华夏先民即已完成了从渔猎向农耕的过渡。在儒家的早期经典中,便有重视农业的许多记载。《尚书·无逸》劝诫统治者,要“先知稼穑之艰难”,《诗经》以农神后稷为先祖,赞扬他不分疆界,传授农耕技术。到了春秋时期,铁器和牛耕的广泛使用,使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水平大大提高,齐鲁地区已实行一年两熟制。十分重视历史、关心民生的孔子对农业也十分重视。《论语·宪问》记载,南宫适赞赏禹、稷亲自耕种而拥有天下,孔子夸奖南宫适是个尊尚道德的君子。孔子论政时,把“足食”放在第一位(见《论语·颜渊》)。他说:“所重:民、食、丧、祭。”(《论语·尧曰》)和先秦其他各家一样,儒家十分重视农业问题,把它看成是安定人心、安定社会的重要条件。孟子还提出了一些具体设想,建议实行井田制,给农民以私有土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百亩之田,勿夺其财”,同时“省刑罚,薄税敛”,使“黎民不饥不寒”,能“衣帛”、“食肉”(《孟子·梁惠王上》)。他说:“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同上)对于知识分子(士),要“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对于商人要减轻他们的负担;对于负贩的商人不要征税;对于耕者恢复井田制度,而不要另外的赋税;对于城市居民免除他们住宅的税。孔孟的重农思想确实是抓住了稳定社会秩序的一个关键的问题,“民以食为天”就是对这一思想的最好概括。在以农立国的中国,一旦遇到大规模的天灾人祸,人民啼饥号寒,社会动乱也就不远了。

在宣传“重农”的同时,许多儒生还主张“抑商”。先秦诸子(除孟子外)大都对工商业者持排斥贬抑态度。春秋时代,商贾被列于四民之末。韩非明确地称商工之民为五蠹之一。后世儒家也基本上持此态度。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认为工商害农。他们认为,工、商业是非生产性活动,经营工商业的人多了,务农者就少了,所以,“工商重则国贫”(《荀子·富国》),“夫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危”(《商君书·农战》),而且工商者费力小而赢利多,“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会影响农民的积极性。因而必须“杀正商贾之利,而益农夫之事”(《管子·轻重乙》)。这是抑商的经济原因。二是认为工商兴则民风坏,在小农经济社会,平均主义有着广泛的市场。孔子说过:“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贫)而患不均,不患贫(寡)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工商业者牟取暴利,会造成分配不均,好智多诈,会破坏淳朴的民风,使社会难以治理。只有“归心于农”,才能使“民朴而可正也”(《吕氏春秋·上农》)。这是抑商的政治原因。三是“德本财末”说。儒家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义轻利。孔子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奠定了儒学义重于利的价值取向。后来的儒者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孟子提出“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己矣”(《孟子·梁惠王上》)。对于一个仁人君子来说,仁义比生命还重要,其他物质利益与义相比,更是微不足道了。宋明理学家们把“正谊(义)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作为处理义利关系的准则,认为“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朱子语类》卷一三)。儒家把人的价值归结为道德价值,把“立德”放在“立功”、“立言”之前,视为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标,这样,自然也就贬斥以利为目的的工商业者了。朱熹与代表地主商人利益、坚持“农商一事”、主张扶持商贾的陈亮、叶适在义利问题上的对立,就是他们在价值取向问题上的对立的反映。这是儒家抑商的伦理道德原因。

儒家重农抑商的经济思想,虽然在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与封建统治的巩固方面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尤其是在商人地主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以后,这种“重农抑商”的思想主张起了维护落后的小农经济、阻滞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育的恶劣影响。中国近代的落伍,与“重农抑商”的思想及政策导向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