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西方文化·新儒家出现·心性之学

儒学与西方文化·新儒家出现·心性之学

实际上,在“当代新儒家”的心目中,儒学已经只是一种心灵的归依、一种文化的“根”。他们在中国文化的废墟中发现了另一个道统,就是从孔孟到宋明的心性之学,他们认为此种心性之学乃是中国学术文化的核心所在,“不了解中国心性之学,即不了解中国之文化也”(《中国文化与世界》)。

他们所说的心性之学已经不再是某种理论体系,也不再是某种道德伦理,它对于人的现实生活已没有了任何规范力,它完全只是人心的一个依靠、人的行为的某种诠释。它之能成为人心的一个依靠,在于它始终把行道成物之事即作为成德成王之事,把顺从社会之礼法即当成尽自己之心性,把外在即当成内在,把宇宙万象即当作吾心之内涵。所以在“当代新儒家”的心中,自孔孟至宋明儒的心性之学,是人之道德实践的基础,同时又随人之道德实践生活的加深而加深。人若不从事道德实践,或虽从事道德实践而只以之服从社会道德规律或神之命令,都不能对此等心性之学有亲切的了解。就是说,此种学问不允许人只取一冷静客观的态度,象对待外部自然与外部社会那样对待我们自己。我们必依觉悟而生实践,必依实践而更增觉悟,知行二者,相依而进。此中实践如差一步,觉悟与真实了解即差一步。在这种实践与觉悟相依而进的历程中,人之实践行为固是对外面人物的,但其觉悟纯是内在于人自己的。人之实践行为向外扩大一步,其内在之觉悟亦扩大一步。实践行为及于家庭,内在觉悟便涵摄了家庭;实践行为及于国家,内在觉悟便涵摄了国家;实践行为及于天下宇宙,及于历史、及于一切吉凶祸福之环境,则我们的内在觉悟中,便涵摄了此中一切。人的道德实践之意志所关涉者无限量,我们自己之心性亦无限量。这无限量之心性不是悬空的,当人从事道德实践时,它便自然展现于前,而为我们所关切,向我们印证我们与天地万物原为一体。这时我们便发现,此心此性同时即通于天,人能尽心知性则能知天,人之存心养性亦即所以事天,人性即天性,人德即天德,人之尽性成德,皆所以赞天地之化育。所以,宋明儒学理即天理、本心即天心、良知之灵明即天地万物之灵明、良知良能即乾知坤能等思想,实是他们对于中国文化的大贡献。

在“当代新儒家”的心目中,儒学也已经只是一种宗教信仰或类似宗教的东西。他们承认中国没有西方式的宗教,但不承认儒家思想缺乏宗教性格。不能说儒学非宗教,只能说儒学的宗教性格是从另外的方向来展开的。

中国没有西方那种制度的宗教教会与宗教战争,因为中国的文化只有单一的来源,中国的古代文化中没有独立的宗教文化传统。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民族先天的缺乏宗教性的超越感情和宗教精神,只知重视现实的伦理道德。中国民族宗教性的超越情感与宗教精神,同它所重视的现实伦理道德,是合一而不可分的。中国诗书中之原重上帝或天之信仰,是很明显的。而祭天地社稷之礼亦一直为后代儒者所重视、历代帝王所遵行,至民国初年才废止。中国民间家庭,至今尚有天地君亲师之神位。谓中国人之祭天地祖宗之礼中,没有宗教性的超越感情,是不能的。

即使纯从中国人生道德伦理之实践方面说,中国亦有宗教性之超越感情。中国思想家自古至今重视天人合德、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天人同体之观念,此中天之意义,自然可以有不同理解,在一意义下,此天即指目所见物质之天。但此天之观念,在中国古代思想中,明指有人格的上帝。就是在孔孟老庄思想中之天的意义,虽各有不同,但无论如何不能否认他们所谓天的观念,初为超越现实的个人自我。此外中国人生道德伦理之实践方面的学问,属于中国所谓义理之学,此义理之学强调不能只限于一表面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调整,以维持政治社会秩序,而要将其目标定为人之道德人格的真正完成。此人格的完成,系于人之处处只见义理当然,不见利弊、祸福、得失、生死。只依义理当然,不求苟生苟存,乃儒者之学特为注重者。只知重现实关系的人,是不能对死的问题有真的正视的,因为死乃是现实世界的不存在。而中国之儒家思想,因其有宗教性的超越情怀,自来要人兼正视生,亦正视死。所谓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节,都是要人把死亡问题放到面前,把仁义之价值放到个人生命之价值之上。历代气节之士,都是能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正如殉道者对于道有一宗教性之超越信仰一样,中国儒者此类之教、气节之士心志与行为,都有一宗教性之信仰存在。中国儒者之言气节,可以从容就义于最高理想,此乃自觉的舍生取义,此中若无对于义的绝对的信仰,又如何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