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地君亲师—宗教与祭祀·儒学体系的祭祀礼制·地祇之祭
地祇之祭源于远古人们对土地的崇拜。《白虎通义》说:“地载万物,释地所以得神之由也。”没有土地,就没有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所以祭地受到特别的重视。祭地包括山岳河流、森林农作物等在内的神灵。祭地的主要目的是祇求农作物的丰收。地神叫做“禾”,又作“祇”,又称“社”,但“社”通常是主某一片土地之神。故有“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的说法(《礼记·王制》)。
(1)方丘祭地。殷商的“地”、“社”神,甲骨 卜辞均作“土”。周代社与地不同,社代表一方土地,分设为邦国城内和乡、邑等地,地代表大地与天相对。祭地的正祭是每年夏至日,届时在国都北郊水泽中筑方丘(即方形祭坛),象征大地,方丘环水,象征四海环绕大地。祭地的礼仪与祭天大致相似,祭地用的祭品如玉、缯、牲等均取黄色,黄色象征土地之色。献给土地神的祭品不是象祭天那样燔燎,而是在拜祭后将它们都瘗埋于地下。祭器也用陶匏,在祭祀过程中也行七献之礼。
历代祭地的礼仪,基本上依循周制,但有时与天合祭,有时又分开祭祀。今天在北京所见到的安定门外的地坛,是明、清两朝留下的祭地遗址。
(2)社稷祭祀。社是土神,稷是谷神,由于五谷与土地关系密切,周以来便社、稷合而为一。有社即有稷,祭社必祭稷,故合称社稷。建国以社稷宗庙为先,社稷也因此成为国家的代称。
社稷之神最初是指土地、谷物的神灵,后来性质发生了变化,由传说中的英雄人物来担当。传说后土(后土是共工氏之子勾龙,因能平水土,故称为后土)为社,农(一说名柱,厉山氏之子,能播种百谷)为稷;又说禹为社,周人始祖弃(后稷)为稷;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说法。周以后,稷神主要指周人始祖弃。五行说兴起后,又有社为五土之神的说法。于是天子的社坛要用赤黄青白黑五色土铺垫,表示居于中央,统有四方。诸侯国的社以当方之色土为坛,规格较小,象征一方土地,以后遂成传统。社坛上树立一种树木或用石块象征社主(即神位),以后演变成一块木制的牌位。稷只有神主而无坛。
社稷祭祀主要有春祈秋报,孟冬大祭。后来孟冬大祭与蜡腊祭合在一块进行,并逐渐演变成一种民间的节日。春祈社在仲春举行,秋报社在仲秋举行。天子或诸侯穿礼服,亲自主持祭礼。春秋二社祭的礼节基本相似,与祭地相类,稍不同的是祭地行七献礼,春祈秋报社行三献礼。祭地瘗埋祭品,春祈秋报献血腥,即将祭牲之血和祭酒灌注于地以达之于神。春祈社的祭辞唱《诗经·载芟》,秋报社的祭辞祈来年唱《诗经·良耜》。唐初社稷立为中祀,唐天宝后升为大祀,直至清末。明、清的国家社稷坛都在北京紫禁城端门之右(今中山公园内),每年春秋二季仲月由皇帝主持祭祀,地方亦同时祭祀,由地方官主祭。
北京地坛祭地仪式
(3)山川祭。山川祭有两种作法,至其地而祭之,叫“祭”或“就祭”;远望而祭之,叫“望”或“望祭”。凡祭天地四方而以山川配祭,或在就祭某名山大川的同时还祭其他的名山大川,都是望祭。在常规的天地四方祭祀中,山川都是配祭的群神,五岳四渎为中祀,山川林泽为小祀。在举行南郊祭天,北郊祭地等祭祀时,五岳四渎分设祭坛于圆丘或方丘的五方,但规模比圆丘方丘小,山川林泽没有祭坛,只立神主。
总之,山川神灵作配祭时的方式较多,他们在配祭中的地位取决于人间帝王给它们的帝号、封号或官爵的大小。祭祀山川的主要目的,一是求丰年和求雨,二是领土的象征。天子才有资格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则只能祭境内名山大川,不得逾越。山川祭多用羔、犊、驹等幼牲,玉则多用璋。
山川祭在作为郊祀天地四方的配祭时,荐血腥于五岳神主。一般的山川林泽在就祭时用瘗埋法,望祭则无瘗埋。秦始皇祭山时还献祭新谷,祭河时加献新米酒,并加车一乘,赤身黑鬣幼马四匹沉于河,作为河神的车乘。汉武帝以木偶车马取代真车马,牲用犊和羔,都瘗埋之。
正祭之外,如国家有军事行动、凶灾变异、以山河为证的盟誓、人们为了除疾消灾等,也要就祭或望祭山川,以求神祇的护佑,这是山川的非常之祭。这种祭祀多用瘗埋之法,祭品多用玉,有时也用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