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也有授错的时候
在90年来的诺贝尔奖授奖史上,直接与癌症病因研究有关的获奖项目仅有三项,而这三项之中有一项是失误的授奖。
1907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的菲比格(Fibiger)教授发现,由多尔帕特(Dorpat)捕捉到的3只野生大鼠的胃内存在一种肿瘤,经显微镜检查表明,这种瘤的中心部位有一种后来被鉴定为旋尾线虫的蠕虫,于是他试图用实验方法来证实肿瘤形成与蠕虫之间的关系,但未能成功。后来他在哥本哈根的一家制糖厂捕捉到了61只野生大鼠,发现有40只的胃内存在线虫,18只鼠的胃底具有病理变化,其中9例呈广泛的乳头瘤病变。他在考察了这家糖厂后发现这里孽生有大量的蟑螂,进而推测这些蟑螂可能充当了这种线虫的中间宿主。接着,他用含有旋尾线虫的蟑螂喂养健康的大鼠后,成功地诱发了多数大鼠胃内的肿瘤的生长。
1913年菲比格发表了这一研究成果,首先获得了瑞典医学会的承认,菲比格本人也因此被该学会接纳为会员。13年后,即1926年他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以“表彰他发现了旋尾线虫癌”。评价说:“菲比格第一个成功地揭开了癌症病因面纱的一角。”
遗憾的是,嗣后60多年医学科学的发展丝毫没有证实蠕虫可以成为癌症的病因。20年以后人们才基本弄清了这次授奖失误的原因:菲比格发现的大鼠病变并非癌肿,而是上皮细胞的化生和增生。
尽管从菲比格发表研究成果到他获得诺贝尔奖过了13年,足见授奖的严肃性,然而仍然出现了失误,这又从另一方面向人们揭示寻找癌症病因是十分艰难的。
在科学发展的进程中,伴随着不断的否定,没有否定则不可能进步,因此,失误也是难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