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治黄的遭遇

潘季驯治黄的遭遇

明代治理河的专家潘季驯(1521—1595)从明世宗嘉清44年(1565年)到神宗万历20年(1592年),曾4次出任治河总督的职务,负责治理黄河的时间共12年,他在治理黄河的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重要的贡献。

在1558年,黄河改道,不但淤塞运河,中断漕运,而且严重威胁朱氏祖坟。为了保运河、保祖坟,统治者不得不把治黄提到日程下来。当时主要是采取“分其流,杀其势”的治理方针,一方面分流泄洪以保运河,一方面修筑加固朱氏祖坟所在一岸的大堤,而任凭黄河向另一岸泛滥。1565年,黄河再次决口,灾情空前严重,徐州、沛县等地纵横数百里汪洋一片,在此大难当头之际,潘季驯出任治黄总督。他在治黄过程中,批判了上述错误做法,亲自实地考察,了解分析灾情形成的原因,认真总结前人的成果,吸收总结劳动人民的经验教训,提出了比较科学的治黄理论和措施。在理论上最重要的贡献是提出了“塞旁决以扶正流,以堤束水、以水攻沙”。他认为,“水分则势缓,势缓则沙停,沙停则河饱。水合则势猛,势猛则沙刷,沙刷则河深,筑堤束水,以水攻沙,水不奔溢于两旁,则必直刷平河底……”。在治黄技术方面,他也总结了一套堤岸修建和养护的方法,如提出对各种堤防综合治理的办法,他把堤分为缕堤、月堤、遥堤、格堤四种,分别根据不同情况予以治理。根据黄河夺淮入海的情况,潘季驯提出“筑堰障淮,通淮注黄,以清刷浊,沙随水去”等,这在当时都是比较合理的科学方法。

潘季驯为了治黄,历尽艰辛,不辞劳苦。为了实际了解水情,他经常乘船沿河调查,有一次遇到风浪,船被卷入漩涡,几乎船翻人亡幸而挂在树上,才得以脱险。他经常不顾疾病带领民工奋力抢险。在第四次出任治黄总督时,他已年过78岁,但仍到治黄工场与民工一起淋风雨,犯霜露,出主意,保质量。

就是这样一位献忠心,忘生死,为了治理黄河而奋斗的专家,却因统治阶级派系斗争而遭株连。在潘季驯第三次任治黄总督时受到大学士(相当于宰相)张居正的支持。张死后,他的政敌乘机反扑,潘也受到株连,被加“包庇张居正”的罪名革职为民。到万历16年(1588)由于河患又起,灾情严重,再让他复职。此时,因年事已高,积劳成疾,加上封建统治者的贬低诋毁、革职、株连,使精神、身体上都受到很大打击,于万历23年(1595年)不幸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