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进口货为“弃儿”的货主

视进口货为“弃儿”的货主

在上海港务局所属6家装卸公司的库区里,1987年,有3000多件、计360多吨的货物长期无人认领,有的已在库里沉睡了四五年。

这批“弃儿”中有各种钢材、羊毛条、晴纶条、人造丝、人造棉、人造革、润滑油、橡胶、化工原料、服装、尼龙布、汽车发动机、缝纫机另件等。其中90%以上是花宝贵外汇买来的进口货,价值达数十万元。

据了解,它们没被提走的原因有些是找不到货主,如有关部门进口的货物,调拨给内地的收货单位名称不清楚;一些外地企业对进口货物的手续和业务不熟悉,致使单据不齐,货名,地址不详,没有委托代理人,货物到港后无人通知等,这暴露了有关部门工作环节中的各种问题。

令人不解的是,有相当数量的货物有货主却没提走。有些是运输部门不注意清点账面上虽都已提走,实际上只提了大部分,将少量扔在库区的。有的货到了,多次通知货主来提货,仍置若罔闻。还有如上海某单位进口化工物品,在提货时还有价值1万多元的货物未提走,竟说:“我们不要了!”

三千件进口货物,长期沉睡在港务局的库区里,成为“弃儿”,这个教训告诫人们:我国一些地区的外贸运输管理混乱,职责不明,官僚主义严重,不转换这些部门的经营机制,很难提高效益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