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赴美留学
这是中国近代最早由政府派遣的赴美留学活动。1871年9月(清同治十年七月)、曾国藩、李鸿章根据容闳的建议,联名奏准清廷选派幼童赴美肄业,并拟订章程十二条。规定:“选送幼童,每年以30名为率,四年计120名,驻洋肄业。十五年后,每年回华30名,由驻洋委员胪列各员所长,听候派用,分别奏赏顶戴,官阶、差事。此系官生,不许在外洋入籍逗留,及私自先回、遽某别业。”1872年8月,首批赴美幼童从上海起程。1873年6月,1874年9月,1875年10月,又三次分别遣送幼童30名赴美留学。120名幼童中、年龄最大的十六岁,最小者七岁,广东籍占70%,驻洋正副委员陈兰彬、容闳,汉文教习叶绪东、容无甫,翻译曾兰生等同往。
1875年,迂腐顽固的吴子登代替容闳,继任留美监督,完全用国内封建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管理学生,要求学生除学习西学外,还得兼习中学,如《孝经》、《五经》、及《国朝律例》等,早晚要拜孔子神位,每逢节日、由监督召集学生宣讲《圣谕广训》。还要望着阙门行跪拜礼。1881年,监督吴子登因为学生见他没有下跪,便以为学生沾染洋气,他日纵能学成回国,不但于国家无益,并且有害于社会,并极力诋毁前任监督纵容留美学生,且以此为由,奏请清政府撤回留美学生,只留下十几个人继续学习。
其次,根据1868年“中美续增条约”第七条规定,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大小官学学习“须照相待最优国之人民一体优待”。但美国当局并没有履行这条约的规定义务,中国留学生受到了很大的歧视。美国当局不让我国留学生受到美国当时比较高级的科学和军事教育,不准我国学生进入陆海军学校。借口说什么“此间无地可容中国学生”。这批留美学生没有完成学习计划提前回国,除了当时学生与监督抵触和对美国华工禁约的反抗外,对我国留学生的歧视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帝国主义列强吸收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留学生原本是进行文化侵略的一种手段,而决不是要真诚地培养留学生成为有真才实学、能建设祖国的人才。第一批留美学生之遭到歧视,也是不足为怪的。
此外,驻美监督吴子登与驻美公使陈兰彬等破坏留学政策,激起留学生对他们的抵触,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由此,这一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首次的公派留学活动,由于清政府内部的顽固派的阻挠和破坏及美国政府的排华政策而流产了。120名学生,在美读书时期最长者不及10年,最短者只有五年,仅有2人完成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