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测验的不足
智力测验始于本世纪初的法国,法国心理学家比纳与医生西蒙合作于1095年发表了世界上第一个智力量表,即比纳——西蒙量表。根据儿童的智力随年龄增长而增加的结论,比纳为不同年龄儿童规定了智力“常模”。在运用量表进行测验时,测验的内容包罗万象,包括对儿童的记忆力、注意力、理解力与辨别力的测验,所提问题涉及从易到难地认知事物名称、比较线条长短、填充句子、回答简易问题等。从受试者测试的结果来确定其智力的高低。智力测验法在各资本主义国家引起广泛的重视,并在美国引起了声势很大的“测验运动”。
美国心理学家、斯坦福大学教授推孟对比纳——西蒙智力量表予以修正于1916年发表斯坦福——比纳量表,使智力测验进一步完善,他还提出了“智商”的概念,并提出智力测验的著名公式:IQ(智商)=。例如,一个5岁的儿童,其智力水平已达到7岁儿童的水平,那么这个儿童的智商为140,较高。智商分为三个等级:超常、中常和低常,智龄和实龄相当为中常,智龄超出实龄为超常,智龄低于实龄为低常。
智力测验产生后,很快被应用于学校教育,成为决定学生升学、不同轨学校招考新生中选择学生的重要工具。智力测验对了解儿童在智力发展方面的个别差异,对于推进教学、促进学生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将之视为决定儿童的入学机会和升学依据却不完全科学。因为,其一,人的智力发展并不仅仅表现为生理、心理因素,它还受到复杂的社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人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对智力发展有相当的作用,但智力测验对这一问题却避而不谈;其二,人们对“智力”的内涵和外延有不同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测验就很难说是客观的科学的;其三,由于儿童的智力范围受社会生活影响较深,因此对不同处境中成长的儿童进行同样的测验也是不科学的。英国在20世纪通行的11岁考试,将智力测验作为考试主要内容之一,结果有四分之三的儿童进入低水平的现代中学,而这些儿童大多为劳动者子女,这说明智力测验具有人为性和阶级局限;其四,智力是一个变量,不是一个恒量,以某地某时的一次测验决定儿童的前途有失偏颇;其五,智力商数仅仅是对智力的一种量的评价,而不能对智力作质的分析,无法说明智商相等儿童认知方式的细微区别,也无法对某些儿童智力差的原因予以科学的阐释。
因此,智力测验利弊参半,在运用这种方法时应注意与其他科学方法相结合并排除那些非相关因素,否则,就会陷入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