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小说创作及理论的悲剧
中国小说二十世纪之前是没有史的,后来有了,倒是先见于外国人做的中国文学史,小说在文学史上地位之卑贱由此可见一斑了。
“小说”这个概念是个历史的范畴。它最初的意义是指“琐碎的言谈”。后来才用来指现代意义上的小说。从名称的来源便可看出,在中国传统思想中,诗文、六艺才是正统,小说只是“游戏笔端,资助谈柄”的末学,甚至被视为“无益风规,有伤名教”的邪祟。
这种对小说歧视的态度是自小说起源就开始了的。神话传说是小说的起源,但我国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不语怪力乱神”,于是这些萌芽阶段的小说多数都没有流传下来。少数流传下来则被历史化,或者被分解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并且后代小说也一直没有获得应有的地位,这无疑是中国小说的悲剧。
小说受到歧视,不可避免地波及到小说理论。我国小说从神话传说到六朝志怪志人、唐传奇、宋元话本已经相当繁荣,但直到明代万历年间,中国小说理论才真正开始发展。
当时的小说理论往往散见于长篇或短篇小说集的序跋和一些内容庞杂的笔记中。一般都是零散的片断,不成系统。虽然涉及到小说的定义,小说的社会作用,小说的真实与虚构的关系等,但很少触及小说艺术创造和欣赏的内部规律。并且一般都谈得很简略,只是一些感想或论断,缺乏理论分析。直到近代梁启超等人写了一批探讨小说理论的论文,才有了小说专题论文。
评点是我国古代小说理论的一大特色。这种方式起源于刘辰翁评点《世说新语》,后来极为繁荣,如金圣叹评点《水浒传》,张竹坡评点《金瓶梅》,毛宗岗评点《三国演义》,脂砚斋评点《红楼梦》,都是我国小说理论的集大成者。
这种评点方式从作品本身出发,既可以对读者阅读进行指导,又可以对作家创作经验进行总结。写得浅显明爽,易与读者发生共鸣。但它更多带有鉴赏成份,侧重瞬间感受,是一种即兴随想,而非哲学思辨,零碎而散乱,很难通过它建立一个完整的科学的理论体系。
更为明显的是,我国古代小说理论多是对已有作品的评论,对已经存在作品的评论,对已经存在的创作规律的总结,而且有时总结得不甚科学、明了。对小说的创作的指导意义并不很大。
对小说的歧视,导致对小说理论的不重视,而小说理论研究的不发达,进而又导致不能指导小说创作,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