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地区的石油勘探
陕北地区有石油的历史记载,最早可上溯到公元1世纪。《汉书·地理志》中曾提及陕西北部延长一带(当时称高奴)有洧水(其中含有石油)可燃(烧)的事实。成书于814年的《元和郡县志》中也记载着陕北有石油的情况。北宋杰出的科学家沈括在1080年任延州知州(今陕西延长),后又兼任鄜延路经略安抚使,曾对其辖区进行过石油考察,并对其成因做过初步判断。同时将过去所称的石漆(汉)、石脂水(唐)统称为石油,一直沿用至今。成书于1303年《元一统志》便记载着延长一带有开凿的油井,并能利用石油产品制烛。1387年写成的《格古要论》中明确指出延安有石油。尽管上面提到的论述甚多,但均未引起当时封建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
进入19世纪末期,帝国主义列强已开始对中国内地进行觊觎。1895年便有一名德国人到延长一带调查石油,稍后,到20世纪初期便出现了官商与外人互相勾结开采石油的局面。
1903年陕西大荔人于某私自与德商世昌洋行订立合同,企图开采延长石油。封建政府担心乡民反对未敢批准。翌年(1904)便由封建当局奏请清廷开办“延长官矿局”。1905年该局总办聘请日人到陕北进行实地勘测,1907年开钻第一口油井,得油300—400斤/日,并提炼灯油。其后又有日人来陕北勘探,选第二口井位于1911年开钻,日产油200余斤。由于第三口井产油极少。遂有放弃的想法。
辛亥革命后,袁世凯政府与美国签订《中美合办油矿条约》,派美人来延长重新调查,却得到失望的看法。尽管其后尚有当地商民集资进行零星钻井,但收数依然甚微。有的井初期产量尚可,不久便下跌,主要是未摸清规律所致。
1934年夏陕北油矿勘探处成立,打了几口井,产油也不多。1935年4月刘志丹率红军解放陕北延长,使油矿回到人民手中,陕甘宁边区成立后,设立专门机构进行采油,收获较大满足了解放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