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中吟·重赋·[唐]白居易》原文与赏析

[唐]白居易



厚地植桑麻,所要济生民;

生民理布帛,所求活一身。

身外充征赋,上以奉君亲。

国家定两税,本意在爱人;

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

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

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

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

织绢未成匹,缫丝未盈斤,

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

岁暮天地闭,阴风生破村,

夜深烟火尽,霰雪白纷纷。

幼者形不蔽,老者体无温,

悲端与寒气,并入鼻中辛。

昨日输残税,因窥官库门,

缯帛如山积,丝絮似云屯:

号为“羡余”物,随月献至尊。

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

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




冬夜,朔风呼啸,挟带着霰雪纷纷,在破敝的村庄肆虐,将晚炊的一丁点暖气搜索得干干净净。一个穷苦农民,眼看孩子裹着破棉烂絮,老人冷得缩成一团,他的心在寒风中颤颤地发出悲愤的呼喊:贪吏啊,逼我交税,不许有片刻的拖延,可是那官府的仓库里早就堆积了像山一样的丝棉。抢夺我身上的温暖,分明是为了买你们眼前的恩宠!这么多的丝棉,皇帝陛下用得完吗?无长日久了,都要化成灰土的!

这是一个弱者的灵魂在冬雪之夜的悲鸣。诗人借农民之口,暴露和怒斥了地方官吏向皇上进奉所谓“羡余”而巧取豪夺的恶行。

唐德宗建中元年,采用宰相杨炎的主张,将原来实行的“租庸调”田税制合而为一,由实物地租改为部分货币地租,分春秋两季征收,故称“两税法”。诗人认为国家制定“两税法”,本意是爱护人民的。在实行之初,为防止滥征多收,曾明文告示朝廷和地方官员,不得在税法之外加收一物,否则,都以犯法论罪。但是时间一长,贪官污吏就逐渐肆无忌惮起来。他们为讨好上峰,在两税之外,不分春夏秋冬,横征暴敛,对穷苦百姓极尽敲榨勒索之能事;并无耻地将超额征收的赋税,巧立名目,称为“羡余物”(盈余的东西),按月晋献给最高统治者皇帝。据史料记载,当时的许多节度使都以进奉为手段谋取更高的官爵乃至宰相之职。对这种现象,诗人以谏官身份,多次奏疏皇上,义正辞严地予以抨击。

本诗开头提出,肥沃土地种植桑麻,首要的是给养生民;在基本温饱得以解决的前提下,拿出剩余的来纳税,上贡皇帝。继而由皇帝的“明敕”,说明“两税法”的本意还是为黎民百姓着想的。经过这番铺叙之后,笔锋便陡然一转,愤然指控那些残民害物、贪欲无厌的大小官吏,揭露他们所以卖力地搜刮民脂民膏,不过是为了达到自己邀功请赏的鄙劣目的罢了。至此,出现了作者与诗中主人公两种形象、口吻的重合:明白晓畅而略带书卷气息的语言、诗人感同身受的悲悯怜恤之情与不堪赋税重荷的苦难生活,农民哀告无门的凄凉心音,两者交融糅合。第一人称的口吻以个体的声音呼喊出整个下层人民和正义人群的愤慨不平。这一路写来,结言端直激烈,意气峻厉沉鸷,显示了诗人作为谏官敢于鞭笞污浊、为民歌哭的铁胆侠骨。在给元稹的一封信中,诗人不无自豪地说:“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当然,诗人毕竟还是皇上忠实不贰的臣子。“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是他创作讽谕诗的最终旨归。斥责朝官外臣的胡作非为,矛头最终指向“至尊”。借这种恰似“敲山震虎”的笔法,诗人强遏愠怒弹拨出希冀警醒昏昏天子的弦外之音。

诗贵翻空出奇,兴会超妙。此诗虽摹形立象、叙事造语较为质实显近,但亦境界自出。欺压盘剥弱者以献媚求宠是社会历史中司空见惯的丑陋现象,人们曾用各种语言形容描绘。诗中仅“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两句口语,便刻画殆尽。其鞭辟入里的深刻和锤炼有功的精彩,使读者面对同类现象会自然而然地发出同样的叱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