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周鲁侠
短篇小说。作者雷铎。发表于《人民文学》1987年第12期。小说共三则:“鸡祭”、“灯城”、“女歌”。烈士陈全钢十八岁即壮烈捐躯。他死后两个月“我”去他家采访。他父亲是个壮族老头,右臂肘关节以下部分已没有了。母亲是个瑶族女人。他下面三个妹妹,没有兄弟。晚饭,支书来陪吃饭。有几个简单的菜,还有一大盘鸡肉。她母亲很少说话,总给我夹菜。她给我夹了一块鸡肉,肉和骨头全是浅黑色的。看着烈士妹妹们破旧的衣服,“我”便把鸡肉给了她们。他母亲哭着说:“这鸡是全钢养的,参军前一天我要杀给他吃,他说,妈妈你有病,还是留着下蛋你吃吧。你是全钢的战友,你吃了,我觉得就像全钢吃了一样。”天刚蒙蒙亮,“我”要走了,陈全钢妹妹对“我”说,本来还有一只乌骨公鸡的,有一天突然让拖拉机轧死了。公鸡被轧死那天,算起来,正是哥哥牺牲的日子。某年春,“我”搭长途汽车去边境,在车上遇见一烈士遗孀,她带着女儿去为捐躯的丈夫扫墓。她忽然说做人真难。她母亲也守过寡,没想到自己也会这样。开始许多人去安慰,她想替他把孩子拉扯大,报纸把这话发表了。因为来探望她的有不少男的,于是外面就有了风声,说得极难听。改嫁想了一千次,可女儿怎么办?报纸怎么办?她想去问问他的意思。在丈夫的墓前,她拿出两块半月形木块,至诚至敬地捧在手上,卜了一卦。结果是丈夫“同意”她改嫁。她忽然哭了,愈哭愈痛切。《灯城》写的是前年五月,“我”乘客轮去梧州。忽然前方岸上传来女人的歌声,是台湾那个流浪女人三毛的《橄榄树》,细听,歌词却是改编了的,似通非通。众人全都凝神静听。有人说,唱歌的是个疯女人,她喜欢上一个小伙子,她父母亲嫌小伙子穷,要她嫁给大队支书的侄子。小伙子一气之下,卷了包裹去当兵,发誓要混个一官半职,回来娶她。他走那天,她要去送他,却被父母锁在房中。不久部队开往南边打仗,一起去的两个小伙子都回家探亲,那个小伙子没有回来。民政局的人来了,带回一张立功证书和一张阵亡通知。她哭了三天三夜,第四天突然不哭了,说是夜里小伙子突然托梦来,说他没有死,是她父母要骗她死了心去嫁人,说他第二天早晨日出的时候便坐船回来。于是她每天鸡叫三遍,便梳洗得千干净净,到江边等他。听说她每天都去那牺牲了的小伙子家侍候她婆婆,打柴、做饭、洗衣服,样样都做,一点也不疯。“我”那天没有穿军装,但心里的确升起过一股什么东西,冲上来想喷发。但终于没喷发,潜为胸中的一股漩流,为一个民族而流泪,为它的善良、痴情、古老,也为它的愚昧,以及一点柔软的残忍。小说以笔记的形式记叙了“我”在采访中的所见所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