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刘义庆·庞阿
亦题《石氏女》或《巨鹿石氏女》。南朝宋志怪小说。刘义庆撰。原载《幽明录》。《太平广记》卷三八五引载。鲁迅《古小说钩沉》、郑晚晴校注《幽明录》皆辑录。刘文忠等《文言小说名篇选注》、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辑释》、李格非等《文言小说》皆选录。这是一则优美的爱情故事。叙述:巨鹿郡有个叫庞阿的男子,容貌俊美,风度翩翩。同郡石家女儿,曾在里屋看见过他,心里爱慕,不久,庞阿看见石家姑娘来找他。阿妻极妒之,使婢女缚住姑娘,送往石家,走到半路,姑娘突然化为烟气而消失。婢女便直到石家,说知此事。石父大惊,说石家女从不出门,不能如此毁谤。一日夜,庞阿妻见石家女在庞阿书房,便亲自扭住来到石家,石氏父惊愕说:自己刚从内室来,见其女与母亲做女工活儿,岂能到庞家。就让婢女到内室把女叫出来。石氏女一来,原被绑的姑娘突然不见了。经追问,姑娘说,她过去曾经偷看过庞阿,从此后就仿佛在梦中常去会见庞阿,以后,姑娘誓死不嫁。一年后,庞妻忽得精神病,不久死去。于是庞阿娶姑娘为妻。小说通过石氏女魂离躯体与庞阿相聚故事,曲折地反映了封建社会青年女子要求冲破封建婚姻制度的压迫和束缚的强烈愿望。小说情节曲折离奇,想象大胆而幻诡,妙用浪漫主义的艺术手法,把一个痴情女子的爱情写得深刻动人。石氏女对美男子庞阿一见钟情,芳心大动,但限于封建礼教的束缚,她不能向任何人表露心迹,更不能公开追求,而只能是一种偷偷的、一厢情愿的思恋。最终在真挚爱情的驱动下,竟使灵魂脱离躯体,奔向心上人身边,两情结好。值得注意的是,当她第一次魂访庞阿被人发现后,而绝不肯罢休,其魂又第二次来到庞阿书房。这种大胆的“离经叛道”的行为,正是由其痴情所使。石女的爱是强烈的、真挚专一的,有情人终成眷属,石女的爱情终于得到美满结局。读者在她与庞阿的绵绵情思中,也得到了比较深刻和丰富的审美感受。精诚所动而魂离躯体,这是一种超现实的描写,但它完全符合人的感情活动的内在逻辑。“大凡思深情切,则或心驰神往,或梦寐以求,在梦想中实现自己的目的,以致于恍然若置身于彼间而忘乎此”(李剑国语)。这种心理特征和其时流行的灵魂观念的结合,于是即有离魂之奇说。《庞阿》是一则表现平民爱情的小说。它与《卖胡粉女子》等作品打破了六朝志怪小说只写人神爱情的局限,在中国小说发展史上成了平民爱情小说的开先河之作。“庞阿”故事又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离魂”故事,为唐代陈玄祐《离魂记》所本。元代郑光祖《迷青琐倩女离魂》杂剧、明代汤显祖传奇剧本《牡丹亭》、瞿佑《剪灯新话》的《金风钗记》、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的《大姐魂游完宿愿》、蒲松龄《聊斋志异》的《阿宝》等皆有离魂情事。它们都或多或少受到这个故事的影响。冯梦龙《情史类略》卷九《情幻》采入本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