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高经历明,避乱四明之栎社,惜伯喈之被谤,乃作《琵琶记》雪之,用清丽之词,一洗作者之陋,于是村坊小伎,进与古法部相参,卓乎不可及已。相传: 则诚坐卧一小楼,三年而后成。其足按拍处,板皆为穿。尝夜坐自歌,二烛忽合而为一,交辉久之乃解。好事者以其妙感鬼神,为创瑞光楼旌之。 ○明·徐渭《南词叙录》 事亦见明·谈迁《枣林杂俎·中集·营建》、清·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四。
[述要] 高明曾任掾吏、都事等文职,元末在宁波(又称四明)城南栎社避乱闲居。他对于蔡邕(字伯喈)在民间戏文中遭受诽谤深感痛惜,于是重新创作一部《琵琶记》为之洗雪。这部作品文词清丽,一洗以往作品的浅陋卑俗,于是南戏从一种村坊小伎,上升到可与古代乐部相比,地位大大提高。相传高在栎社时,在一座小楼上创作《琵琶记》,用了三年工夫才完成。他边填词边以足按拍,以至于楼板都被踩穿。一天夜里,他边填词边歌唱,两支蜡烛的光焰忽然交错为一,很久才分开。有人说这是因为《琵琶记》的文词高妙,感动了鬼神,于是人们便将这座小楼命名为“瑞光楼”,以表纪念。
[按语] 高明于宁波所居之小楼,本系沈氏楼,见明谈迁《枣林杂俎·营建》。二烛交辉,或以为作《琵琶记》“吃糠”一出,填至“糠和米本一处飞”时事,见清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