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思潮、流派·新批评

西方文学·思潮、流派·新批评

20世纪英美文学批评的一个重要流派。它是以19世纪,特别是19世纪后期和末期各派文艺思潮为背景,作为所谓旧批评 (即过分重视道德内容与就心理感受评价文学作品两类批评方式) 的一种对立流派兴盛起来的。新批评于20世纪20年代从英国批评家艾略特、理查兹和威廉·燕卜荪开始,50年代在美国得到蓬勃发展,主要代表人物有兰色姆、布鲁克斯、威姆萨特以及沃伦等人,“新批评”得名于兰色姆于1941年发表的一部名为《新批评》的论文集。

从兰色姆的《文学批评公司》及布鲁克斯的《形式主义批评家》这两篇具有代表性的纲领性文章中,可略窥新批评派的理论概貌。本体论批评 (或客观批评) 和形式理论为其两大批评原则,亦堪称这一流派的两大新的标志。

本体论批评否弃了历史学派的研究、印象主义的鉴赏以及其他各种各类以文学作品的抽象的思想内容为中心的批评,提倡客观研究,认为批评的任务在于研究文学作品本身,就作品本身加以阐释并作出评价。它排除了一切外缘的批评方法,就诗的本文,它的本身的语言结构,包括声响、节奏、格律 (听觉形象)、意象 (视觉形象) 等要素来解释诗、分析诗,并以此作为评价的依据。新批评派认为作品是独立存在的,作者的写作意图及读者的情绪反应与本文的诠释及诗的意义并无关联,“诗的意义在于本身的意义,不管诗人的意图或者读者从诗所引起的主观感情怎样”。(伊格尔顿《文学理论导论》)

关于内容和形式问题的观点形成这一流派的形式理论。对此,新批评派彼此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兰色姆认为诗的构成包含结构 ( structure,近于“内容”)和肌质 ( texture,近于“形式”) 两部分,结构是诗的内容的逻辑陈述,是诗中的散文,即可用散文转述出来的诗中所包含的主要思想这一部分,而肌质则是内容的一种秩序,结构与肌质又时常交错,不同于传统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布鲁克斯则强调诗的有机性,认为诗必须当作一个整体来考虑,它的美是一个整体的模式的效果,不认为形式是“盛装内容”的容器,而认为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的,“形式即意义”。在新批评看来,形式不仅就是意义,而且决定意义。

这一理论流派一方面重视作品本身,另一方面也看重作品的认识价值、文化价值和道德意义,至50年代在英美已成为正统的学说,为大多数文学研究者所接受,对于探索文学研究的新途径、挣脱旧框架的束缚不无启迪意义,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1) 其文学自律论割断了文学与自然、作者、读者的关系,将文学作品架空,从而将诗变为一种拜物教; (2) 这一派批评家,如兰色姆、布鲁克斯、威姆萨特等因只着眼于诗,故其理论只能适用于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