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

神话

指表述与象征人和神灵的某些有深刻含义的故事或故事集。这个定义可以避免关于神话的两种互相对立又同样是片面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以德国哲学家卡西雷尔为代表的。他认为神话主要是一种洞察力,是一种预见未来的基本方法,而与故事性无关。另一种观点则截然相反,认为神话纯粹是一种故事。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产生了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神话”这一术语指的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故事,因而“神秘的”这一修饰语便成为“虚假的”同义词。后来切斯对这种观点作了进一步的发展。他指出:“神话是文学,应当看作是人类想象力在美学上的创造。”换句说话,最早的神话作者是一些诗人。他们用自己特别活跃的想象力编造出虚无缥缈的故事,表现出自然力与人力的可怕活动,其情节令人激动赞叹,其结局总是因作者的某种深切的愿望和为符合社会共同的感情而使各种力量得到调和。现代批评家对神话的定义与卡西雷尔的不同,认为讲述故事的特点是神话概念的必要组成部分。他们与切斯的看法也有区别,认为神话故事的根源不完全在于古代诗人有意识的创造,这些故事本身就部分地包含了大自然及人类生活的有关内在意义。

卡西雷尔与切斯的观点诚然也都有部分的正确性。诗歌与神话之间也存在有一定的关系。

意大利哲学家维柯(1668—1744)最先指出,原始人的思维本质上具有诗歌的性质,因为给无生命的物体赋予生命、意志、感情既是原始人的自然倾向,也是诗歌最崇高的任务。维柯的这个观点后来被德国哲学家赫尔德和英国诗人雪莱等所继承与发展。原始人的语言具有两种特征:一种是所谓“宗教仪式特征”——即与原始宗教仪式密切相关;另一种是所谓“前逻辑特征”——即缺乏后来的文明时期语言的逻辑推理特征。原始语言的这两种特征对神话与诗歌的产生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原始宗教仪式对诗歌的节奏与格律因素发展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原始宗教仪式对神话创作的影响也已经为研究者所证实。在过去的数十年间,许多人类学家和古典文化学家都曾强调指出:原始宗教仪式是神话发展的基础。简·哈里逊曾引用古希腊关于神话的定义来证明这一观点;这一定义是“神话就是宗教仪式演述的内容”。真正的原始宗教仪式总是群众性的庆祝活动。因此,这种仪式活动便于导致神话的产生。一年里举行的季节性宗教仪式活动表现人们对春来、夏至的欢欣,或对丰收的喜悦。人们甚至感觉到自己与大自然的运动节奏是同步的。舞蹈与歌唱是人们表达这种节奏感的十分自然的方式。而演唱的歌词也往往对人们所崇拜的拟人化了的自然力进行描述、赞颂和表演。当时的语言还处于没有明确区分“人”与“事物”或“名词”与“形容词”等范畴的原始阶段,因此人们把自然力和他们心目中的神灵拟人化,作为描述和赞颂的对象是十分自然的。例如古代迦南人对暴风雨的描述是:“伟大的太阳神划破了云缝,发出了震天的吼声。”他们可能是在当时语言允许的范围内做出了这种切近自然的描述。古代迦南人之所以采用这个比喻,是因为他们把太阳神看做是一位他们所崇拜的超人的主宰者,而不是一种抽象的事物。当时的语言还十分原始,还没有我们今天所说的“直接表达”与“形象表达”的区分,因此,其所表述的内容也无所谓是“真实描写”,还是“虚构想象”。这种精神上与语言上的糅合就是早期神话产生与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因素。

原始语言中隐喻的作用是联结诗歌与神话的第二个因素。这里指的是原始的、基本的隐喻。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曾指出:“隐喻是指用一事物的名称指另一事物。”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这种隐喻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修辞性隐喻,而不是这里所说的原始的隐喻。这是因为名称的转借须在名称已经固定并且已经广泛流行之后才有可能。原始人类的语言,在语义方面还很混沌;人们往往把多种具有相同意念但属不同范畴的事物——如性质、关系、能力、感情色彩等等,融合在一起,用一个象征来代表。例如,在古印度的吠陀梵语中,agni(火)这个词的意义就包括了它在各个不同的文化范畴中的含义:火是圣灶之神;火是嘴形如汤匙之神,从汤匙或汤勺中享用祭献的牛油;火是使神,噼啪作响、跳跃上天,将祭品奉送给天上诸神;火是驱赶黑暗和邪恶的尊者;火以灼热惩罚作恶之徒;火在动物腰部注进生殖欲望;火又是吠陀经中万神殿的一位尊神。古代吠陀经对火神所做的上述诸方面的赞颂就能够明确地指出歌颂的是那位尊神。同时,这种对一个词语的各种意义做全面表述的方法,亦完全适用于诗歌的创作。此外,这种对一种事物的各种特征之间的关系的提示,也会激起神话创作的欲望。再举一个例子,美洲印第安人纳伐鹤部落在举行“夜歌”典礼时,把生长在红石屋地区的高大玉米作为阳性的象征,把生长在蓝水屋地区的大南瓜蔓作为阴性的象征,把二者作为食物和丰饶的象征,作为有奇效的治疗手段象征;通过这几个方面含有的繁殖意念,也把二者作为人类希求灵魂再生的象征。这些象征一方面具有丰富的涵义,很适合于作为诗歌素材;另一方面各种不同的、甚至不调和的意义的混糅及矛盾,又会激起谋求探索其中奥妙的神话创作的愿望。

当代的荣格精神分析学派,对于形成原始神话创作的群体心理基础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他们认为,原始神话创作中出现的是一批“原始意象”,或称作“意念原型”。它们所代表的不是个人的,而是集体的有关意念。它们所采取的表现形式是一些特有的意象,例如:天父、地母、世界之树、半人半马的森林之神赛特或其他半人半兽妖魔、堕入地狱、炼狱之阶梯、洗刷罪恶、无上造诣、传说中之英雄(如普罗米修斯给人类带来火或其他最需要的物品)、英雄被奸诈之徒出卖、神的献身牺牲、隐蔽真相的神灵、受魔法迷惑的王子,等等。这些“意念原型”,成为人类思想活动中反复出现的主题。这些“意念原型”也成了不同文化中的文学素材。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原始神话亦逐步发展成为人类文学的一个部分——神话文学。文学性的神话创作,从整体上讲,代表了一个更加复杂精密的人类思维阶段。到了这一阶段,原始社会那种观察世界的神话式方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确定的概念以及倚重推理的思维方式所代替。古代流传下来的神话故事,变成了诗人们用来重新加工,进行新的艺术创作的素材。荷马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就是两部以古代神话为素材创作出来的神话体裁的文学作品。其中仍存在着一些原始神话创作手法及宗教仪式风格的痕迹。但是另一方面,诗人个人的语气和天才,在这两部作品中也表现得十分明显。诗人按照自己的构思对原型神话故事进行了取舍,并重新进行了组织结构。荷马以后,神话文学有了不断的、更大的发展。埃斯库罗斯的《奥瑞斯忒亚》、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但丁的《神曲》、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和《暴风雨》以及弥尔顿的《失乐园》等,从不同的方面代表了神话文学创作的顶峰。许多神话性的意念(如由于部族仇杀而视为神圣的希腊复仇法律、罗马城的必定建立、英国农村仙境般的生活、新柏拉图主义的系统、基督教的终世论教诲等)都通过这些想象丰富的诗歌杰作表现出了新的内容。

当代诗人在思想上感到困惑的问题之一就是当代神话体作品创作所遇到的困境。在当代文学中,能用当代的具体意象创作的、并能为广大读者所欣赏和欢迎的神话体作品为数不多。为此,当代西方的许多诗人及评论家主张重新开发各民族的古代神话资源,同时也在民间传说、宗教传统以及哲学等领域寻找材料,汲取启示来发展当代文学中的神话创作。例如里尔克就对基督教神话作了一些新的构想。叶芝把诺斯蒂教派通神论与爱尔兰民间传说结合起来创作出了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和很强的表达力的诗歌神话故事。艾略特力图在他的作品中把人类学、基督教神秘主义以及古希腊和古印度的玄学合为一体。这些都是诗人们努力为神话添注新的活力的突出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