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丑

诗词研究·诗学概念·丑

与诗学有关的古代美学概念。《国语·周语上》载康公之母语:“夫粲,美之物也。众以美物归女,而何德以堪之? 王犹不堪,况尔小丑乎?”《说文解字》释“丑”为“可恶也”。《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叔游引《郑书》云:“恶直丑正。”可证先秦时“丑”有“恶”义。故《荀子·非相篇》以“恶”代“丑”,曰:“美恶形相。”丑在审美活动中是作为美的对立面存在的。《庄子》中称与西施之美相反的人为“丑人”(《天运》)。艺术中的丑是生活中丑的集中反映,对美起着补充、衬托作用,通过对丑的否定突出地表现美。《抱朴子·广譬》:“不睹琼琨之熠烁,则不觉瓦砾之可贱;不觌虎豹之文蔚,则不知犬羊之质漫;聆《白雪》之九成,然后悟《巴人》之极鄙。”指出了美与丑的对立关系,以及通过对丑的否定达到突出美的效果。清贺裳在谈到对唐诗的欣赏时说:“不读全唐诗,不见盛唐之妙;不遍读盛唐诸家,不见李、杜之妙。”(《载酒园诗话又编》)只有通过比较,才能突出美。美与丑的关系是辩证的统一,古代文艺理论家特别注意美丑的相对性。《淮南子·说山训》:“嫫母有所美,西施有所丑。”指出绝对的美和丑是没有的,即使像嫫母和西施那样著名的丑妇和美人,也有其相反的地方。从创作的实践来看不存在绝对完美的作家作品,例如杜甫诗,备受后人推崇,也有其缺点。清汪师韩说:“诗至少陵,谓之集大成,然不必一字一句之可议也。”(《诗学纂闻》)清潘德舆更指出杜诗中“好丑杂陈”(《养一斋诗话》)。美和丑的另一个特点是,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又可相互转化。清人刘熙载说:“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艺概》)如韩愈、卢同之诗,常有化丑为美的形象描绘。刘熙载又云:“昌黎诗往往以丑为美。”(同上)不仅如此,古代文艺理论家又注意到对美丑的鉴赏还受到审美主体的制约。《庄子》:“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指出了审美主体对美丑判别的重要意义。后世文学批评中常援此发论,清潘涣龙引黄庭坚云:“文章大概亦如女色,好恶止系于人。”总之,古代文艺理论家对丑的特点的认识,尤其对美丑辩证关系的认识,在文学批评实践中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