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诗有五格
古代诗学概念。指诗的五种格调,见唐释皎然《诗式》:“诗有五格:不用事第一,作用事第二(其有不用事而措意不高者,黜入第二格),直用事第三(其中亦有不用事而格稍下,贬居第三)有事无事第四(比于第三格中稍下,故入第四)有事无事、情格俱下第五。”不用事,即作诗不用典故。皎然以“不用事”为第一格,仍是发挥钟嵘论诗主旨。《诗品序》说:“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又说:“至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皎然以“作用事”为第二格,是指运用了典故的诗。但据其自注这一格中还包括没有运用典故但立意不高的作品,那么,皎然列“不用事”的第一格,其中当含有对立意的肯定。《诗式》“重意诗例”条说:“但见情性,不睹文字,盖诗道之极也。”钟嵘也重视立意:“每苦文繁而意少。”“直用事”,指用事直露,滥用典故。如同钟嵘批评的“殆同书钞”或“质木无文”。这一格中还包括没有用事但格调低下的诗作。“有事无事”,指诗有典故而无内容。这一格略同《诗品》批评的一种风气:“竞须新事,尔来作者,寖以成俗。遂乃句无虚语,语无虚字,拘挛补衲,蠹文已甚。但自然英旨,罕值其人。”第五格是指诗不但有用事而无内容,而且更无情性和品格。皎然说:“洎西汉以来,文体四变。将恐风雅寖泯,辄欲商较以正其源。”《诗式》列五格,可知是有感而发。皎然生活在中唐时代,竞用僻典风气渐盛,“掉书袋”、“獭祭鱼”者日众,所以皎然要正本清源,并救以意、情、事、格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