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论·诗论· 滹南诗话》新诗鉴赏
诗论,三卷,金王若虚撰。若虚(1177~1246)字从之,号慵夫,藁城(今属河北)人。承安二年(1197)进士,官至左司谏、延州刺史。金亡,北归镇阳,隐居而终。
全书共八十九条,若虚论诗受到其舅父周昂影响,主张“以意为之主,字语为之役”。他认为思想内容是诗文统帅,语言文字安排应该服从内容,而内容又取决于作者的思想修养。
王若虚对杜甫、白居易、苏轼作品颇为推崇。他在书中提倡“性情之真”和“事物之真”,认为:“哀乐之真,发乎情性,此诗之正理也。”反对作诗“不求是而求奇,真伪未知,而先论高下,亦以自欺而已矣!”因此他赞美:“乐天之诗,情致曲尽,入人肝脾,随物赋形,所在充满,殆与元气相侔。”白诗之所以能“与元气相侔”,就在于他能把自己真实的情感和客观世界真实准确地表达出来。出于“真”,再作到“辞达理顺,皆足以名家”。他反对过多地在形式上琢磨。对黄庭坚和江西诗派作了较多的批评:“诗人之语,诡谲寄意,固无不可;然至于太过,亦其病也。”“鲁直(黄庭坚)开口论句法,此便是不及古人处。而门徒亲党,以衣钵相传,号称‘法嗣’,岂诗之真理也哉!”“鲁直于诗,或得一句,而终无好对;或得一联,而卒不能成篇;或偶有得,而未知可以赠谁。何尝见古之作者如是哉!”并对江西诗派的作诗“不二法门”的“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喻,斥之为“特剽窃之黠者耳”。
因为朱弁长期在金羁押,其《风月堂诗话》在金国有较大影响,王氏也承袭了朱氏一些论点,但对朱氏为江西派的辩护之语,说他们“用昆体功夫而造老杜浑全之地”,则表示了不满:“予谓用‘昆体’功夫,必不能造老杜之浑全;而至老杜之地者,亦无事乎‘昆体’功夫。盖二者不能相兼耳。”这些表明了他比北宋末期一些斤斤于句法、字法的诗话作者的高明之处。
王若虚关于诗学的观点在北方具有代表性,也表明北宋苏轼的影响在北方文人士大夫中普遍存在。
此书有今人霍松林、胡主佑校注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排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