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文论·诗无达诂
传统阐释学的一种观念。语出西汉董仲舒 《春秋繁露·精华》: “ 《诗》 无达诂,《易》无达占,《春秋》 无达辞。”稍后的刘向 《说苑·奉使》 也有类似的表述: “ 《诗》无通诂,《易》无通占,《春秋》无通义。” 《诗》就是儒家经典《诗经》,所谓 “达诂” 或 “通诂”,意即通行不变的解释。“《诗》无达诂” 意思就是《诗经》 的正确阐释不止一种,而可能有多种。这里就涉及到阐释学的一个基本命题: 阐释的目的是什么?按照流行的看法,阐释的目的就是阐释文本例如 《诗经》的原旨,即作者的意图。但像《诗经》这样的文学作品,作者是通过形象的表现方式如 “比兴”,将自己的意图表达出来的,这就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阐释学的经典方法是,通过对文本符号的阐释即所谓 “训诂” 来获得文本主旨,依据是: 文本主旨是通过文字表达的。但这里就陷入了 “阐释的循环”: 要获得文本主旨,必须先确定文字的意义;而文字的多义性,使得文字的意义需要在具体的语境中才能确定,语境又常常与文本主旨有关。事实上,古人通过训诂来获得文本主旨,首先就对文本主旨有所假设,如 《诗经·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过去有解为 “刺康王晏起” 者,有解为 “后妃之德” 者,也有解为 “单相思” 者,就在于各人假设的主旨不同。汉武帝时在太学立 《诗》 博士,这些博士自成一家之言,主要有齐、鲁、韩三家,东汉班固就已指出,三家者解 《诗》 “咸非其本义”。宋代理学家朱熹更明确指出,历代说 《诗》者只说得“解 《诗》人”自己的意思,而非圣人本意。事实上,许多文学作品,如屈原的《离骚》、李商隐的 “无题诗”、曹雪芹的 《红楼梦》等,都不可能只有一种唯一正确的理解和阐释。“ 《诗》无达诂” 或者说 “诗无通诂” 就是承认理解与阐释的差异性。用 《周易·系辞上》 的话说,叫作: “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 用西方学者的话说,叫作: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阐释的目的不仅是探求作者的原意,同时也是提供一种新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