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历法·置闰

天文历法·置闰

最初的置闰法应该出现在商代,在现在出土的甲骨文中,有十三个月的记录,说明殷时曾用年末置闰的方法,闰月被称为十三月。从商以后,各代有过不同的置闰方法,到汉代时,置闰法被固定下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置闰制度,即规定将不包含中气之月作为闰月,而且仍把它称作上个月的名称,只是要在“×月”之前再加一个“闰”字,这种方法一直延续至今。所谓“中气”,即二十四节气中,单数的为节气,包括立春、惊蛰、清明、立夏、芒种、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双数的就是中气,包括雨水、春分、谷雨、小满、夏至、大暑、处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大寒。农历中规定以十二个中气分别作为十二个月的标志,每一个月都要有一个固定的中气,如含雨水的月为正月等等。

但实际上二十四节气的日期在农历中是不固定的,有的月份会不含有中气。原因比较简单,因为一个回归年有二十四个节气,因而相隔的两个中气之间为30.43685(365.2422÷12)日,而一个朔望月为29.5306日,这两者之间相差近1日,所以中气在农历月中的日期,每个月就向后推迟近一天,这样持续下去,总会出现一个中气赶到月末的现象,而接下去的一个月就必然没有中气了,这样,这个月即被定为闰月。现在一般采用十九年七闰法,闰月一般安排在第3、5、8、11、14、19年,相隔的年数为3、2、3、3、3、2、3。十九年七闰,其中的道理可以用一个简单的运算来证明:19个回归年中有228(19×12)个中气,而农历19年中有235(19×12+7)个朔望月,显然有7个月没有中气。置闰的安排与节气纪月制度相关,是农历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