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清商乐舞

舞蹈·清商乐舞

中国魏、晋、南北朝以及隋唐时期俗乐舞的总称。由于其音乐包括平调、清调、瑟调(即宫调、商调、角调在当时的俗称),故称“清商三调”,亦简称“清商”。汉魏西晋时清商乐舞是女乐歌舞,曹魏时期的几个皇帝都爱好清商乐舞,曹丕建立魏国时专门设立清商署。曹氏父子曹操、曹丕、曹植三人都依照清商三调的乐曲写了许多配合歌舞的诗歌。永嘉之乱(307~312)中,清商署的大部舞人流散,永嘉之乱后一部分与龟兹乐结合形成西凉乐,一部分清商乐随东晋政权传入江南,促进了长江流域民间乐舞吴声、西曲等的发展,产生了南朝的“新声” 清商乐舞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它包括的内容越来越多,既包括中原旧曲、汉魏杂舞,又包括了江南新声。隋至唐初,清商乐舞继续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又得到一定的发展。隋文帝设七部乐中有《清商伎》,是重要的舞蹈内容。隋炀帝大业(605~618)中,又制九部乐,《清乐》即清商乐舞居于首部,唐承隋制,增至十部乐,《清乐》列第二部。到唐武则天时,《清乐》尚存《白雪》、《巴渝》等六十三曲,后朝廷不再重视古曲,乐工舞伎严重缺少,能合于管弦的清商乐仅剩《昭君》、《春江花月夜》、《白纻》等八曲,随着唐代与西域的交流的发展,清商乐舞逐渐与西域音乐舞蹈相结合,形成唐代的燕乐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