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学与社会文化
审美文化在中国是一门新兴的、发展迅速的学科。审美文化这一概念起源于德国席勒在18世纪末撰写的《美育书简》,该书将审美文化描述为人类未来发展的文化乌托邦。西方学术界的审美文化研究在19至20世纪经历了一个由空想、哲学走向实践、艺术的过程。当时,为了反对、抵制工业及后工业社会对人类造成的严重异化,西方的审美文化正逐渐趋向于泛指人类所有的审美——艺术活动。
中国的审美文化研究起自20世纪80年代金亚娜等学者对前苏联这方面研究的译介,90年代审美文化研究在中国形成了热潮,涉及领域广泛,对该概念的使用也空前普及。然而,直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概括起来说,关于审美文化,国内学术界有这样一些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审美文化由从低到高三个层次组成,即人类行为心理文化意识所产生的美学、文学艺术文化产生的美学和人类文化哲学系统里的审美观①。另一种意见认为,审美文化应是以文学艺术为核心的文化,“审美文化就是以文学和艺术为核心的文化,就是物质生活不断向审美和艺术的层面提升的文化,也是真善美融为一体的文化”②。第三种意见认为,审美文化乃是一种泛审美的文化,“审美文化是整个文化中具有审美性质的那一部分,所谓审美性质即超越功利目的性”①。朱立元又将其概括为四个基本“特征”:1.感性意象性、2.无功利或超功利性、3.心灵自由性、4.精神愉悦性②。第四种意见认为,审美文化乃是一种大众文化,“不同的审美个体在审美文化培育下产生了不同的审美经验,不同个体的审美经验又经大众传播的各种方式在社会中扩散、竞争、冲突,直到发展到相对稳定的和谐”③。在探讨审美文化内涵、外延的同时,人们将目光更多地投向了中国特有的审美文化。易存国提出:“中国传统文化更具审美文化的色彩。”④林同华指出:“所谓中国审美文化,系指具有审美性质、审美价值,又凝结着古代艺术家、工匠的审美经验所创造出来的工艺品、艺术品、建筑物、风景、城市等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⑤方面理论探讨的专著有易存国的《中国审美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周劭磬的《中国审美文化》(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2)以及一系列论文等,审美文化史方面的专著则有李泽厚的《美的历程》(文物出版社1981)、陈炎主编的《中国审美文化史》(山东画报出版社2001)等。这里运用的审美文化概念,基本上依据叶朗《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一书,即“人类审美活动的物化产品、观念体系和行为方式的总和”,同时也兼采其他各家的观点。
实际上,审美文化不仅是一个民族的范畴,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任何文化都是时代的文化”(易存国《中国审美文化》),中国的审美文化同样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毫无疑问,中国的文学属于中国审美文化的一部分。对中国文学的研究早已形成了规模和体系,它是自身具有很强独立性的学科。鉴于此,本章的目的,是探讨清代文学与同时代其他审美文化之间的关系,展示清代文学与整个时代文化互相影响的情况,同时也为清代文学的发展提供一个背景。文章分三个方面进行陈述:文学与艺术、文学与工艺、文学与风俗。
注释
① 参见林同华《审美文化学》,东方出版社1992年版。② 滕守尧《审美文化与艺术生存》,《浙江学刊》1997年第5期。① 聂振斌等《审美文化与美学史》,《北京社会科学》1997年第7期。② 朱立元《审美文化概念小议》,《浙江学刊》1997年第5期。③ 沃野《美——来自三维性的合力》,《安徽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④ 易存国《中国审美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⑤ 林同华《关于中国美学史研究的对象与方法问题》,《学术月刊》199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