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文学与宗教、哲学·理学与元代各体文学·理学与杂剧

辽金元文学与宗教、哲学·理学与元代各体文学·理学与杂剧

理学与元杂剧的关系表现为相斥相容。理学包括哲学和伦理纲常两大部分。如果说理学与文学思潮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哲学方面的话,那么它与元杂剧的关系则主要体现在伦理纲常方面。从根本上说,宋元杂剧是宋元时期市民文化的产物。市民文化追求娱乐性,有时流为追求感官刺激,交织着真情与肉欲。而不管是真情还是肉欲,都是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取向对立的。在道德判断和价值取向的许多方面,杂剧都与理学相悖。这是其相斥的一面。其相容的一面,源于理学家与杂剧作家观念上的相互认同。传统儒学对于优伶之事重其 “谲谏”之义,这是理学家接受杂剧的思想基础。而元代一些理学家文学观念上的重“情”重 “自娱”,则直接导致了他们对杂剧的认同。胡紫遹在《赠宋氏序》 中说:

百物之中,莫灵莫贵于人,然莫愁莫苦于人……此圣人所以作乐以宣其抑郁,乐工伶人之亦可爱也……近代教坊院本之外再变而为杂剧。既谓之杂,上则朝廷君臣之得失,下则闾里市井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厚薄,以至医药卜筮释道商贾之人情物理,殊方异俗,语言不同,无一物不得其情,不穷其态……尤可以悦耳目而舒心思。

——《紫山大全集》卷八

而杂剧到了后期,随着社会情况和杂剧作家群体构成的变化,其内容也逐渐走向对儒家伦理纲常的认同,像《东堂老》《赵礼让肥》《剪发待宾》等,都表现出浓重的道德说教意味,而《尸谏灵公》则直接为朝廷赞赏和提倡:“《尸谏灵公》演传奇,一朝传到九重知。奉宣赍与中书省,各路都教唱此词。”(朱有燉《元宫词》百章之八)元代夏庭芝在《青楼集志》中谈到了杂剧的教化功用:

院本大率不过谑浪调笑,杂剧则不然,君臣如《伊尹扶汤》《比干剖腹》,母子如《伯瑜泣杖》《剪发待宾》,夫妇如《杀狗劝夫》《磨刀谏妇》,兄弟如《田真泣树》《赵礼让肥》,朋友如《管鲍分金》《范张鸡黍》,皆可以厚人伦、美风化,又非唐之传奇、宋之戏文、金之院本所可同日语矣。

越到后来,杂剧越走向对伦理纲常的认同,而伴随这一认同的,是其生命力的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