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学的内容·宋代文言小说·宋代的志怪·宋代志怪的特点
一、在宋代文言小说的创作中,志怪小说为主流。在今存宋代一百多种文言小说集中,志怪小说即已占据了绝大部分,更不必谈像《夷坚志》这样的大型志怪小说集了。虽然其内容吸引人的不多,但至少说明在宋代,志怪小说的创作还是非常繁荣的。两宋比较,正因为南宋有了洪迈的大力提倡和身体力行,南宋的志怪创作比北宋更为热闹,成绩也更大。
二、就题材而言,神仙道术可以说是宋代志怪小说的一个主要内容。从宋代开国之初,统治者就崇尚道教,太宗、真宗迷之甚深,至宋徽宗则登峰造极,身边聚集了一大批“大师”、“真人”,“眷待隆渥,出入禁掖,无谁敢何”(朱弁《曲洧旧闻》卷六),“皆假古神仙为言,公卿从而和之,信而不疑”(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上)。这是宋代整个社会的风尚,因此,也必然在志怪小说中有所体现,神仙故事到处可见。像著名的神仙传说如陈抟故事、吕洞宾故事、八仙故事等,都是在宋代丰富起来的。宋代志怪的这一特点,与唐代志怪多谈佛教果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三、就体例而言,宋代志怪极端注重纪实传信。它遵从史官实录的传统,用史书记事之法来纪录异闻传说。王质在《夷坚别志序》中就明确地说明了这一体例:“余生平所嗜,略类洪公,始读《左传》《史记》《汉书》,稍得其记事之法而无所书,因志怪发之……得岁月者记岁月,得其所者记其所,得其人者记其人,三者并书之,备矣……所书鬼神之事为主,非是弗书,名实相称也。”这就是宋代志怪小说创作者们的基本观念和方法。
四、至南宋时期,志怪小说表现出鲜明的通俗化倾向。洪迈在《夷坚丁志序》中说,其所收录的故事“非必出当世贤卿大夫,盖寒人野僧,山客道士,瞽巫嫠妇,下隶走卒,凡以异闻至,亦欣欣然受之,不致诘”。这类取材范围的扩大,题材的市井化,使得市井细民的语言风格、价值标准和审美趣味都逐渐进入了志怪小说这一原先为士大夫占据的领域,平民百姓现实生活的内容也部分取代了神鬼报应之类的传说,加之作家们以纪实传信的态度进行忠实的纪录,使得志怪集中出现了许多真实反映现实社会生活的篇章,像《夷坚志》《投辖录》《鬼董》等志怪集中的不涉神怪的作品,往往都真实动人。这一通俗化倾向在元明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也应该是宋代志怪对中国小说的一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