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话。十二卷。明王世贞撰。王世贞(1526—1590),字元美,又号弇州山人。太仓(今属江苏)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初任刑部主事,为官正直,不附权贵,忤权相严嵩。官至南京刑部尚书。为明后七子之一,持论文必西汉,诗必盛唐,而藻饰太甚。晚年渐趋平淡。著述宏富,有《弇山堂别集》一百卷,《弇州山人四部稿》一百七十四卷,《续稿》二百零七卷,《艺苑卮言》十二卷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摹秦仿汉,与七子门径相同,而博综典籍,谙习掌故,则后七子不及,前七子亦不及。”
《艺苑卮言》是文学批评专著,其主要内容有:一、阐释“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主张。认为西汉文实、六朝文浮、唐文庸,宋文陋;盛唐诗气完、丽雅、沈雄,元和长庆以及宋元诸作,皆不足观。二、重视前人作品中的法度,倡导摹拟。如卷一云:“诗有常体,工自体中;文无定规,巧运规外。”“法合者必穷力而追新,法离者必凝神而并归。”主张以古人佳篇朝夕讽咏,达到神与境合,得心应手的地步。三、推崇与严羽“妙悟”说一脉相通的“格调”说,谓“才生思,思生调,调生格;思即才之用,调即思之境,格即调之界”(卷一)。四、标榜颂扬李梦阳、李攀龙、何景明诸人的创作。
王世贞晚年说:“余作《艺苑卮言》时,年未四十,方与于鳞辈是古非今,此长彼短,未为定论。至于戏学《世说》,比拟形似,既不切相,又伤儇薄,行世已久,不能复秘,姑随事改正,勿令多误后人而已。”(《书西涯古乐府后》)较大的一次改定是隆庆壬申年(1572)他四十七岁时,重加增删,编为正录八卷,论诗文,附录四卷,论词、曲、书法、绘画。此书自开始写作,至最后编定,历时十六年之久。王世贞晚年文学观点已有较大变化,如对文征明、苏轼的态度,对前后七子的看法,对宋诗的看法等,都未能充分反映在《艺苑卮言》之中。因而虽是书乃王氏文学批评专书,但却不能代表他整个的文艺思想。
明万历五年(1577)世经堂刻本为十二卷。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本较通行,但仅收前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