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阿宝》解说与赏析

《聊斋志异·阿宝》解说与赏析

这篇《阿宝》,从情节看,开头讲粤西孙子楚,名士,性迂讷。接下讲他的求婚断指,观女离魂,想女化鸟,直到婚姻成就。再讲他病死复活。应试受骗拟题,中进士,授翰林,都是讲孙子楚。再看作者的异史氏曰:“从性痴则志凝”,到“彼孙子何痴乎!”也在讲孙子楚。再看何守奇的评,主要讲孙子之痴。这样,从情节看,从作者的评语看,从何守奇的评语看,都以孙子楚为主,那末篇名为什么不叫“孙子楚”,却叫“阿宝”呢?从作品看,是以孙生为主,阿宝为次,但就人物形象看,却是阿宝比孙生更高,更突出。孙生的断指、离魂、化鸟来求阿宝,不过慕阿宝的“娟丽无双”,不过爱色,思想并不高。阿宝父是富商,“与王侯埒富,姻戚皆贵胄”,她却不慕富贵,这就不平凡。在父母允婚以后,父因孙生贫,怕女吃苦,“翁议赘诸家”,女却说:“儿既诺之,处蓬茅而甘藜藿,不怨也。” 以富家女,甘心抛弃富家生活,嫁给孙生,甘心吃苦,这更是难得。那她爱孙生什么呢?从截指、离魂、化鸟看,她是爱孙生的痴情。小说在讲孙生离魂中,冯镇峦评:“此与杜丽娘之于柳梦梅,一女悦男,一男悦女,皆以梦感,俱千古一对情痴。”女是爱孙生的一片痴情,即为真情而爱。不为富贵,独为真情而去嫁一贫士,这在旧社会是极难得的,这就比孙生的爱女的“娟丽无双”高了,所以用“阿宝”来命篇,是说明作者对阿宝的爱好和看重,是有深意的。

作者用“阿宝”作篇名,说明作者对阿宝的看重,但这种看重当是从阿宝的形象中来,不是从作者的思想中来的。当是形象高于思想。先看女父的择婿:“大家儿争委禽妆,皆不当翁意。”大家儿承上文“与王侯埒富,姻戚家贵胄”来,指富贵家的儿郎,女父皆不中意,可见女父并不看重富贵。孙生去求婚,“翁素耳其名,而贫之。”女父久闻他是名士的名声,只嫌他贫。可见女父对他作为名士这点,还是认为可取的。阿宝对于他的贫,并不介意。所以戏谋曰:“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 虽是开玩笑的话,可见她也认为名士可嫁,不嫌贫,比父看得高些。到孙生离魂到女家后,“女室之香奁什具,何色何名,历言不爽。女闻之,益骇,阴感其情之深。”这里写女感激孙生的深情,从深情这一方面来写,更进了一步,这是感激。到女去水月寺进香,在路上见生:“自车中窥见生,以纤手搴帘,凝睇不转。”“女忽命青衣来诘姓字。” 这又进一步,从感激到钟情,由感激产生爱慕了。当孙生的魂托在鹦鹉身上,飞入女室,“女喜而扑之,锁其肘,饲以麻子。大呼曰:‘姐姐勿锁,我孙子楚也!’女大骇,解其缚,亦不去。女祝曰:‘深情已篆中心。今已人禽异类,姻好何可复圆?’”这又是进一步,从爱慕到图姻好了。后来“女又祝曰:‘君能复为人,当誓死相从。’”这又进一步,要誓死相从了。到母对她说:“此子才名亦不恶,但有相如之贫。”女“矢不他”,说明她实践“誓死相从”的话。她的由感激到爱慕,由爱慕到婚姻,她的婚姻是建立在孙生的真情上,是建立在爱情上,这是在封建社会里,把婚姻建立在富有上,建立在权势上的,就高出多了。接着写她为了爱情,宁可抛弃富贵的生活,“处蓬茅而甘藜藿”,这更为难得。从这个转变的形象里,显出阿宝高出旧社会中的一般女子,作者正通过形象写出阿宝的高来。作者正在阿宝的形象里看重她,所以用“阿宝”作为篇名。

但作者在思想上还受时代的局限,对这种建立在爱情上的婚姻还认识不够,在“异史氏曰”里还只讲“性痴则其志凝”,归结到“彼孙子何痴乎?”只谈到孙生的不痴。比起作者的评语来,何守奇的评语进了一步。“阿宝使其去痴,实是观其诚否耳。指截魂离,鬼神且深许之矣,阿宝能勿尔乎?”何评注意从阿宝方面说,比作者只从孙生方面说,进了一步,但还没有提到情字。冯镇峦在讲离魂处评,以杜丽娘与柳梦梅相比,指出 “俱千古一对情痴”,提出情痴来,就更进一步了。但明伦评“而名之孙痴”时,称:“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点明情钟,也比作者的提法明确了。

作者蒲松龄的时代局限,除表现在“异史氏曰”里外,还不可能不表现在小说里。如写冥王对孙生说:“感汝妻节义,姑赐再生。”重在女的节义。但阿宝形象的可爱,就在其父拒婚以后,还和孙生私相爱悦,在结婚以前,与孙生“夜辄与狎”,这就谈不上封建社会中的所谓节义,谈不上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了,那冥王又怎么说“感汝妻节义”呢?即作者又怎么写女的节义呢?所以作者要写孙生的离魂,因此,“夜辄与狎”,是与孙生的魂相狎,“女每梦与人交,问其名,曰:‘我孙子楚也。’心异之,而不可以告人。”这也是魂梦中的事,也不发生节义问题。这样写,说明作者要保存女的节义,也说明作者的思想还没有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作者写孙生病死后,女上吊被救不死,又绝食求死,要以身殉夫,这正是冥王说的“感汝妻节义”,还要竭力写女的节义,感动冥王,使孙生死而复生。原来作者既写出阿宝争取由爱情结合的婚姻,又要写阿宝的节义,虚构冥王赞美的话,正说明作者无法冲破封建礼教束缚的时代局限性。

这个孙生病死,阿宝要以身殉夫和感动冥王放孙生还阳的情节,主要在写阿宝的节义,这是时代的局限,是不是可以看成画蛇添足呢? 阿宝的可爱,就在不贪富贵,为爱情而婚姻。写到她争取到婚姻的胜利,自甘贫贱;又能理财,从“家得奁妆,小阜”,到“家益富”,写阿宝已经完了,后面的话,如果略去,不是更完美吗?后面写有人拟隐僻七题来骗孙生,孙生昼夜揣摩成七艺,中进士、授翰林,这些是写孙生,与前文写阿宝的不慕富贵的性格不一致,也是多余的吧。

再看写孙生的形象。开头写他的性迂讷,“座有歌妓,则必遥望却走。”“使妓狎逼之,则赪颜彻颈,汗珠珠下滴。”这样写,但明伦评得好:“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这个“我辈”,但评以孙生为我辈一流人说的,正是喜爱孙生处。所以说“若夫歌妓舞妓,非真有定识定见”,即不是恋爱对象,孙生是情有独钟的。“生之赪颜汗面,正其不痴处。”这里写出生的诚朴,不肯滥用情,是孙生的可爱处。但因为迂,不通世务,所以托媒去向女父求亲。但媒人传女的话:“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这不过是戏言,因为生迂,所以信以为真,“以斧自断其指”。这还是写他的诚朴。接着女“戏谓再去其痴”。生“无由见而自剖。转念阿宝未必美如天人,何遂高自位置如此。由是曩念顿冷”。这里显出他的托媒求婚,断指求女归他,都是听说阿宝是“绝色”,求的是容貌的美。“转念阿宝未必美如天人”,热情的变冷,还是就未必绝色来的。到后来看到阿宝“娟丽无双”,“魂随阿宝去”,还是为了美貌。魂去以后,并不与阿宝诉说思念之苦,因为在梦中两人是可以对话的,也没有向阿宝求婚,而是“夜辄与狎”,还是为色。这样写生的断指、离魂,只是为了好色,这就把生写得低了。《会真记》里写张生求莺莺,莺莺除美貌外还有才华;《红楼梦》写宝玉爱黛玉,除美貌外,两人还同样具有叛逆性格,有思想上的契合。孙生的爱阿宝,只是好色,这就把孙生贬低了。结婚以后,孙生从情痴变为“而生痴于书”,变为书痴,但并不成为名士的书痴,却成为热中科举的书痴。又受骗而对隐僻之题七昼夜揣摩成七艺,得以“举进士,授词林”。孙生又热中于做官,比起阿宝的不贪富贵来更加不如了。这样看来,这篇的情节即以孙生为主,可以从他由书痴到拟七艺到发翰林结束,其中写他病死,阿宝要身殉,冥王受感动而放孙生还阳这段不都成蛇足了吗? 因为冥王当然知道,阿宝在结婚以前,孙生夜辄与狎,那在封建社会里怎么还称她的节义呢?所以这段有了矛盾。但就阿宝说,不贪富贵,不弃名士,由感激而爱慕,由爱慕而矢无他,即由爱而成婚,这在封建社会里,还是具有进步性的,形象是比较高的。

就小说的艺术手法来说,善于运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写法。生由于爱女的绝色而托媒求婚,求婚不遂忽引出女戏曰:“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这个戏言引出断指的波浪来。从断指又引出女“戏请再去其痴”,生无由见而自剖,由是曩念顿冷,似乎没有事了,忽又引出离魂的波浪来。在离魂中,女每梦与人交,知是孙子楚,本可互谈婚姻了。由于女心异之,而不可以告人,还是不成。于是而有化鸟之事。鸟是鹦鹉,会说话,可以与女互通情怀,于是而有女的“誓死相从”的誓言,鹦鹉衔女履去以为信物。女既有誓言,又有信物在生手,于是女争得父母同意,完成婚姻。可是作者又起一波,“生忽病消渴卒”,引起阿宝的要以身殉,感动冥王,放生还阳。但生的书痴还未了,于是有诸少年拟隐僻之题七来骗他,他昼夜揣摩成七艺,因此得举进士,授词林,这才了结。全篇就是这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吸引人的力量。

作者写孙生情有独钟还是写得好的,用的是映衬手法。先写友人“使妓狎逼之,赪颜彻颈,汗珠珠下滴”。好像是不近女色的。但见阿宝“娟丽无双”,又“魂随阿宝去”了。这样映衬,衬出他情有独钟,对于非有定识定见的歌妓舞妓,他是不肯亲近的,对于美如天人的纯洁的阿宝,他是情有独钟的人,这写出生的可爱处。再像写阿宝的美,运用虚说和旁衬手法。先说“有女阿宝,绝色也”。这是虚说,再说“阿宝未必美如天人”,这是从反面来说。再用旁衬手法:“遥见有女子憩树下,恶少年环视如墙堵。众曰:‘此必阿宝也。’趋之,见阿宝。审谛之,娟丽无双。少顷,人益稠。女起,遽去。众情颠倒,品头题足,纷纷若狂;生独默然。及众他适,回视,生犹痴立如故,呼之不应。群曳之曰:‘魂随阿宝去耶?’”这里,正面写阿宝的美,只用“娟丽无双”来点明;主要用旁衬手法,用“恶少年环视如墙堵”来衬,用“人益稠”来衬,用“众情颠倒,品头题足,纷纷若狂”来衬,通过这样的旁衬,衬出阿宝的美,使“众情颠倒”,“纷纷若狂”。这里又用了映衬手法,用“品头题足,纷纷若狂”来反衬“生独默然”,通过这一反映写出他魂随阿宝去了。古乐府《陌上桑》写罗敷,通过行者、少年、耕者、锄者和使君的不同表现来衬出罗敷的美,不是正面点明,是古乐府中写美人的有名例子。蒲松龄在这里写阿宝的美,也用旁衬手法,又有不同,既点明“娟丽无双”,又用众少年的狂态来作旁衬,又总说“众情颠倒”、“纷纷若狂”,又用“生独默然”来作映衬,就这点说,作者在用旁衬手法来写美人时,是又有点明、旁衬和映衬的创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