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怨以德
【原文】
和大怨[1],
必有余怨,
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2],
而不责于人。
有德司契,
无德司彻[3]。
天道无亲[4],
常与善人。
【注释】
[1]和:调和。
[2]契:契约。左契:债券的回执。
[3]司彻:支持赋税,掌管税收的官职。
[4]无亲:没有亲疏。
【译文】
调和大的怨结,
必然还有余留的怨恨,
怎能称得上是妥善的解决办法呢?
因此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
却不向人索取偿还。
有德的人就像持有借据的人那样宽容不索取,
无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取。
自然的法则是不分亲疏的,
常常伴随着有德行的人。
【解析】
这一章老子依然就统治阶级和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展开论述。矛盾的结果必然是积怨很深,怨由何而激起呢?老子在这里没有明说,但根据前面章节的内容我们知道统治阶级对人民的盘剥是矛盾产生的根源,这种矛盾属于经济范畴的矛盾。我们联系当时的时代背景分析,春秋末期统治阶级穷奢极欲而且好大喜功,他们不惜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为此国家财政常常出现亏空的现象,这种入不敷出的局面该如何妥善解决?原有的税收已不能满足统治阶级的贪婪欲望,而统治阶级是不会委屈自己的,于是五花八门的横征暴敛手段便相继出炉了。
在当时,统治阶级除了让人民承担沉重的徭役之外,还强迫人民服兵役。我们知道统治阶级的特点是好大喜功,为了显示自己的“丰功伟绩”而穷兵黩武,人民不但缺衣少食,而且要忍受妻离子散、战死沙场的悲痛。对统治阶级而言,这还不够,他们还会向人民收取大量临时强加的赋税,使人民深受其苦、不堪重负。就这样,交不起赋税的广大劳苦大众成了统治阶级的债户,而统治阶级坐享其成反倒成了最大的债主。统治阶级和劳苦大众的矛盾不断激化,人民怨声四起。统治阶级面对这种不利于自己的情况,自得“和大怨”。什么是“和大怨”?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而采取的调和和人民之间矛盾的措施就是“和大怨”。“和大怨”的结果会怎样呢?在老子看来并不乐观,老子称其为“必有余怨”,为什么会“必有余怨”呢?因为统治阶级和人民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要想消除“余怨”,统治阶级必须抛弃自身贪婪的欲望,从浮华和虚无的追求中解脱出来,不要再为了满足自己的穷奢极欲而不惜牺牲人民的利益;除此之外,统治阶级无论从主观上作出怎样的努力,都不可能消除人们心中的“余恨”。所以老子称之为“必有余怨”。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老子再一次拿圣人的行为作参照,指出了“有德”和“无德”的分别,老子说“有德”的统治者依据契约的合同收租,而“无德”的统治者则根据田亩的数量任意地收取地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老子指出了天道对任何事物都无亲无疏,但它喜欢站在善良的人一边,此话的反面意思是对于苛刻的统治者会受到天道的谴责和惩罚,这就为“无德”的统治者敲响了警钟。
为人之道
顾觊之焚债券以教子
顾觊之,字伟仁,南朝宋吴部人。他一生为官,清廉爱民。
起初,朝廷任命他为山阴县县令,当时山阴有三万民户,历来公事繁巨,号称难治。顾觊之上任以后,将一个公事极其繁杂难治的地方整治得讼息、政简,井井有条,足见其政治才能。
顾觊之不但能把一方百姓治理得安居乐业,而且也善于治家,使得家门和睦,在地方上赢得了很高的名望。他一共有五个儿子,其中第三个儿子顾绰家中的财产最多,家道极为殷实。正因为这样,顾觊之的家乡不论士子平民,好多都欠着他的债。顾觊之对儿子向乡亲们放债的行为十分不满,曾多次劝阻,而顾绰总是不听。顾觊之在外做官,儿子又已自立门户,所以也想不出办法来制止儿子。
后来,朝廷任命他为吴郡太守,他终于回到家乡来做官了。
顾凯之对儿子放债之事一直耿耿于怀,心里始终未放下,这次回家乡任太守,便想出了一个办法。有一天,他找了个机会对顾绰说:“以前我常常禁止你在乡里放债,现在仔细想一想,如果不这样做,搞得家里十分贫穷,也不是过日子的办法。你平时放的债,有多少人没有及时偿还?趁我现在回到家乡来当太守,我设法代你催要。不然的话,等到我以后不在家乡当官了,你哪里还能要得到这些债。你的债券都放在什么地方了,赶快拿出来!”
顾绰正为有些欠债难以讨回而伤脑筋,听父亲说准备撑他的腰,帮他讨债,真是大喜过望。心想凭他父亲在地方上当官的势力,讨起债来岂不是易如反掌?他急忙将别人欠债所写的文书全都拿了出来,竟然有满满一大橱子。此时,顾觊之见自己的计谋已经成功,便不管三七二十一,点起一把熊熊大火,将顾绰的所有借债文书烧了个精光。烧完文书,他郑重其事地向远近乡人宣告道:“你们欠三郎的所有债务,今后都不必再还了。所有的欠条,都已经被我一把火烧掉了。”
顾绰心理上没有丝毫准备,见自己这么多财产在父亲的一把大火中,全都化为乌有,一下子受到沉重打击,以至于整天都十分懊丧,不停地唉声叹气。心里难过,却也不得不接受既成事实。
顾觊之教子尽管武断,但他一片爱民悯农的心意,却是情真可鉴,一举赢得了百姓们的拥戴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