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刘向·宋人有得玉者》全文|原文注解与大意翻译
汉·刘向
宋人有得玉者,献诸司城子罕。子罕不 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故敢献 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与 我者,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故宋国之长者 曰:“子罕非无宝也,所宝者异也。”今以白金与搏 黍以示儿子(11),儿子必取搏黍矣;以和氏之璧与百 金以示鄙人(12),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与道 德(13)之至言(14)以示贤者,贤者必取至言矣。其知(15) 弥(16)精(17),其取弥精;其知弥粗(18),其取弥粗。子罕之 所宝者至(19)矣。
【注释】宋人有得玉者:定语后置句,即“有得玉之人”。宋,宋国。春秋 时诸侯国之一,辖地在今河南东部及山东、江苏、安徽之间。
诸:兼词,之于。
司城:即司空,掌管工程的官,周时为六卿之一。
子罕:春秋时宋国人,姓乐,名喜,字子罕,曾为宋国司城官,为 政有善声。
示:拿给……看。
玉人:专门雕琢玉器的人。
以……为……:固定句式,“把……当作……”,或“认为…… 是……”。
人:各人,各自。
所宝者:所当作宝物的东西。宝:名词的意动用法,以……为 宝,把……当作宝。
搏黍:黄鹂(黄莺)的别名。一作“抟黍”。
(11)儿子:婴儿。
(12)鄙人:鄙俗的人。
(13)道德:合乎道德准则。
(14)至言:极其高超或高明的言论。
(15)知:通“智”,知识,或智慧。
(16)弥:愈,更加。
(17)精:精深,精妙。
(18)粗:低俗,粗俗。
(19)至:极致,至极,指最宝贵的。
【译文】宋国有个得到一块宝玉的人,把宝玉献给宋国的大夫子罕。子罕 不接受。这个献宝玉的人说:“我把这块宝玉给雕琢玉器的工匠看过 了,玉匠认为是真的宝玉,所以我才敢献给您。”子罕说:“我把不贪财 作为珍宝,你把宝玉当作珍宝。如果你把宝玉给了我,我们两人都丧 失了自己的宝物,不如我们各人拥有自己的宝物。”所以宋国的忠厚长 者说:“子罕不是没有宝物啊,而是他视为宝物的东西与别人不一样。” 如果拿百两黄金和黄莺给婴儿看,婴儿必定会选择黄莺;如果拿和氏 璧和百两黄金给鄙俗的人看,鄙俗之人必会选择百两黄金;如果拿和 氏璧和合于道德准则的至理名言给贤人看,贤德之人必定会选择合于 道德的至理名言。一个人的知识愈精深,他所选择的也愈精妙;人的 知识愈低俗,他所选择的也愈粗俗。子罕所认为的宝物是最宝贵 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