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姜与弑桓公,武后灭唐子孙,更其国庙,此二妇者,皆国贼也,而祔葬于墓,祔祭于庙,礼法安在?此千古未反一大案也。或曰:子无废母之义。噫!是言也,闾阎市井儿女之识也。以礼言,三纲之重,等于天地,天下共之。子之身,祖庙承继之身,非人子所得而有也。母之罪,宗庙君父之罪,非人子所得而庇也。文姜、武后,庄公、中宗安得而私之以情?言弑吾身者与我同邱陵,易吾姓者与我同血食,祖父之心悦乎?怒乎?对子而言,则母尊;对

【名句】文姜与弑桓公,武后灭唐子孙,更其国庙,此二妇者,皆国贼也,而祔葬于墓,祔祭于庙,礼法安在?此千古未反一大案也。或曰:子无废母之义。噫!是言也,闾阎市井儿女之识也。以礼言,三纲之重,等于天地,天下共之。子之身,祖庙承继之身,非人子所得而有也。母之罪,宗庙君父之罪,非人子所得而庇也。文姜、武后,庄公、中宗安得而私之以情?言弑吾身者与我同邱陵,易吾姓者与我同血食,祖父之心悦乎?怒乎?对子而言,则母尊;对祖父而言,则吾母臣妾也。以血属而言,祖父我同姓,而母异姓也。子为母忘身可也,不敢仇;虽杀我可也,不敢仇。宗庙也,父也,我得而专之乎?专祖父之庙以济其私,不孝;重生我之恩而忘祖父之仇,亦不孝。不体祖父之心,强所仇而与之共土同牢,亦不孝。二妇之罪当诛,吾为人子不忍行亦不敢行也。有为国讨贼者,吾不当闻亦不敢罪也。不诛不讨,为吾母者逋戮之元凶也。葬于他所,食于别宫,称后夫人而不系于夫,终身哀悼以伤吾之不幸而已。庄公、中宗皆昏庸之主,吾无责矣。吾恨当时大臣陷君于大过而不顾也。或曰:“葬我小君文姜。”夫子既许之矣,子何罪焉?曰:此胡氏失仲尼之意也。仲尼盖伤鲁君臣之昧礼而特著其事以示讥尔。曰“我”,言不当我而我之也。曰“小君”,言不成小君而小君之也,与历世夫人同书而不异其词,仲尼之心岂无别白至此哉?不然姜氏会齐侯,每行必书其恶,恶之深如此,而肯许其为“我小君”耶?或曰:子狃于母重而不敢不尊,臣狃于君命而不敢不从,是亦权变之礼耳。余曰:否!否!宋桓夫人出耳,襄公立而不敢迎其母,圣人不罪襄公之薄恩而美夫人之守礼。况二妇之罪弥漫宇宙,万倍于出者。臣子忘祖父之重而尊一罪大恶极之母以伸其私,天理民彝灭矣。道之不明一至是哉?余安得而忘言。

【译文】鲁桓公的夫人文姜,参与了杀害桓公的事;武则天皇后杀了不少李唐的子孙,还更改了国号和宗庙,这两个妇人,都是国家的奸贼,而死后还与其丈夫合葬在一起,还合祭于祖庙,这样做,礼法安在?这是千古没有翻过来的一个大案。有人说:没有儿子废除母亲的道理。唉,这种话,是民间市井儿女的见识。以礼来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之重,等于天地,天下要共同遵守。人子之身,是要承继祖庙的,不是人子自己所独有的。母之罪,是对宗庙君父犯了罪,不是人子所应庇护的。对于文姜、武后,鲁庄公、唐中宗怎么能以私人感情来庇护她们呢?如果说杀我的人可以和我同埋一个墓穴,更改我国号的人可以与我同享庙祭,祖先和父亲的心会高兴呢?还是会发怒呢?对于儿子来说,母亲是值得尊重的人;对祖宗和父亲来说,我的母亲只是臣妾。从血统而言,祖宗、父亲是和我同姓的亲人,而母亲则是异姓。儿子为了母亲可以忘记自身,不敢与母亲为仇;母亲即使杀了儿子也行,儿子也不敢与母亲为仇。但是对于宗庙的事,对于父亲的事,我能独自做主吗?以个人的感情来决定宗庙和父亲的事,这是不孝;只看重母亲生我的恩情而忘记了祖宗、父亲的仇恨,也是不孝。不体恤祖宗、父亲的心,强使他们与仇人同墓共穴,也是不孝。按这两个妇人的罪行,应当诛杀,但作为人子,不忍心这样做,也不敢这样做。有人为了国家而讨伐我的母亲,我不应当过问这件事,也不敢给他们加什么罪名,因为,如果过问了而对讨贼者不诛不罚,就成为帮助杀我母亲罪犯的元凶。所以只能将母亲葬于别的地方,在那里祭祀她,称作后或夫人,而不将她与其丈夫合葬。终生都哀悼她,为我的不幸伤心而已。鲁庄公、唐中宗都是昏庸的君主,我不责备他们。我只恨当时的大臣使国君陷于大的过错中而不管不顾。有人问:《春秋》记载“葬我小君文姜”,孔子都认可的事,你为什么还要责怪呢?我回答说:“这是胡安国误解了孔子的意思。孔子是为鲁国君臣的不懂礼而忧伤,特意这样写,是用来表示讽刺的。称“我”,是说不配当我的小君,才用了“我”字。称“小君”,是说称不起是小君,才用了“小君”,如果用与历代夫人同样的称呼而不改变,孔子的内心不能分辨是非到了如此地步了吗?事实并非如此,文姜每次和齐侯相会,每写到这些,孔子必书写其恶行,孔子对文姜厌恶得如此厉害,而肯称许她为“我小君”吗?又问:有时儿子拘泥于对母亲的尊重,而不敢有不尊的表示;臣子拘泥于国君的命令,而不敢不服从,这也是权变的礼节啊!我说: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宋桓夫人被赶出了国门,她的儿子宋襄公继承了王位也不敢把她接回来,圣人不以襄公之薄恩为错误,而赞美他能够守礼。况且文姜和武则天这两个妇人的罪恶弥漫宇宙,比宋桓夫人的罪恶大一万倍,臣子如果忘记了祖父的重要而尊崇一个罪大恶极的母亲,用来表示个人的爱心,连天理伦常都没有了,道的不明已到了这种地步了吗?我怎么能不把这个道理讲出来呢?

注释

【注释】①文姜与弑桓公:文姜,鲁桓公夫人,齐僖公女。桓公与文姜如齐,文姜兄襄公与文姜私通,桓公怒,文姜告襄公,襄公杀桓公。事见《左传》桓公十八年。 ②武后灭唐子孙:武后,武则天,唐高宗后。弘道元年(683)中宗即位,她临朝称制。次年,废中宗,立睿宗。载初元年(690)废睿宗,改国号为周,称圣神皇帝,大杀唐宗室。 ③祔:合葬。下袝字为祭名,指新死者与祖先合享之祭。 ④庄公、中宗:庄公,鲁庄公,文姜之子。中宗,唐中宗,武则天之子。 ⑤牢:祭祀用的牺牲。 ⑥逋戮:逋,逃;戮,杀。指逃避杀戮。 ⑦葬我小君文姜:语出《春秋经》庄公二十二年:“癸丑,葬我小君文姜。”孔子作《春秋》,故说“夫子既许之矣”。小君,诸侯的妻子。 ⑧胡氏:指胡安国,字康侯,宋崇安人。著《春秋传》、《通鉴举要补正》等。 ⑨宋桓夫人出:宋桓夫人,为卫文公妹,宋桓公之妻,宋襄公之母。宋桓公夫人出归卫国,襄公立,夫人思之而义不可往。一般认为《诗经·卫风》中的《河广》之诗是宋桓夫人思宋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