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什么意思|大意|注释|出处|译文

【名句】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注释】

选自宋·包拯《乞不用赃吏》。

廉:官吏廉洁。

表:表率。

贪:官吏贪污。

贼:残害人民的盗贼。

【赏析】

宋朝不仅官吏繁多,而且对官吏的待遇比较优厚,对其违法犯罪行为又很宽宥,所以,宋朝官吏贪污腐败现象严重。宋仁宗时代,贪官污吏即使被揭发,或重罪轻判,或早上撤职,晚上复位,或行贿投靠,易地做官。吏治败坏,得不到有效惩治,日炽一日。包拯对此忧心如焚,于是在任监察御史时,给仁宗皇帝上了这篇“奏疏”,他强调说: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意思说:官吏清廉,是老百姓的表率;官吏贪污,是残害老百姓的盗贼。

包拯认为,官吏清廉与否,既关系到整肃吏治,也关系到整个社会风气。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官吏,应该廉洁亲政,为老百姓做出榜样,而那些贪官污吏,犹如残害老百姓的盗贼一样,必须严加惩处。历史上,两汉时期,不仅严惩贪官污吏,还严禁其子孙为官;宋太宗时,贪官污吏按律要服劳役,即使遇到大赦,也须遣回原籍,不得录用。所以包拯以“贪者,民之贼也”为根据,要求朝廷整顿吏治,严惩贪官,并提出“今后应臣僚犯赃抵罪,不从轻贷,并依条施行,纵遇大赦,更不录用;或所犯若轻者,只得授副使上佐”的主张。

包拯高屋建瓴,反腐倡廉,以图振兴国是,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