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原文与赏析

《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原文与赏析

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四十六》)

【注释】 ①咎:过错、祸患。常足:恒久的满足。

【译文】 没有比贪婪更大的过错了,没有比不知足更大的祸患了。因此懂得满足的满足,是永恒的满足。

【感悟】 是否“知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的荣辱、贫富、苦乐、福祸甚至生死。足与不足,全在“心”。因此养一颗什么样的心? 这很重要。老子所谓的不失其“赤子之心”,也就是要保持婴儿的那颗无知、无识、无贪、无忌之心。我们所有的烦恼和痛苦,不都是源于贪、嗔、痴、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