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
“勿”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云层间射出阳光之形,用以表示云的形色。金文大致相同,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勿”。
《说文·勿部》:“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杂帛,幅半异。所以趣民,故遽,称勿勿。凡勿之属皆从勿。”(勿,大人,士所树立的旗帜。像旗的竿子,彡表示有三条缀在旗帜边缘上飘悬的游。游帛上颜色杂驳不纯,正幅上半赤半白而不同。是用以催促百姓集合的信号,所以有急遽的意思,急遽又称作勿勿。)
“勿”的本义为云的颜色。云是飘忽不定的,故用作“勿勿”。引申指急速,此义后写作“匆匆”。
借用作副词,表示劝阻和禁止。相当于“不要”、“不可以”。如《论语·颜渊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也表示一般否定,相当于“不”。如成语“疑人勿用,用人勿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