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比”是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像两人步调一致,比肩而行。金文和小篆都是两个人靠在一块儿的形象,与“从”字同形,只是方向相反。隶变后楷书写作“比”。
《说文·比部》:“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凡比之属皆从比。”(比,亲密。两个“人”字相随为“从”,把“从”字反过来就成了“比”。大凡比的部属都从比。)
“比”的本义是靠近、并列或挨着。引申指比较。如屈原《涉江》:“与天地兮比寿。”又引申为勾结。如《论语·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还引申为比喻,是古代赋诗作文的一种常用的修辞手法。如孔颖达《毛诗正义》:“赋、比、兴者,如《诗》文之异辞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