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万森
中篇小说。作者张贤亮。发表于《收获》1985年第5期。海峡文艺出版社1986年9月出版《新时期中篇小说名作丛书·张贤亮集》,将此篇收入。作品以第一人称着重描述男女主人公从初见到离异这段夫妻生活建立前后的命运,揭示了他们在“文革”这一特殊环境的社会压抑下的性心理状态及其变化。小说从“我”在劳改队中的遭遇写起。因为“我”劳改了两次,熟知这里的全套规矩,所以当上了犯人中的大组长。1967年春末被心地善良的劳改干部王队长调到田管组当组长,去管水稻田。“我”和十二个从各组抽调来的犯人,住在稻田中间的土坯房里。夜晚,劳改犯们谈着女人,甚至盼着女鬼。豆大的灯光熄灭后,土坯房里所有的梦中都有女人。在“我”体内也蠢蠢欲动着这个魔障。爱情理想主义早被黑衣、排队、出工、报数、点名、苦战、大干磨损殆尽,所剩下的只是动物的生理性要求,爱情还原为本能。三十一岁了,却从来没有和女人的肉体有过实实在在的接触。劳改犯的大队来稻田薅草时才带来一个机会。午饭时,“我”扛上铁锹去检查田埂和田口。野鸭子划水声把“我”引向芦苇丛深处。拨开芦苇偷时猛地一惊:“我”看到了一个赤裸裸的女人在那里洗澡!她生动得无可名状。她转身时突然发现了“我”,却没有惊呼,也没躲藏,而是用眼睛和微微哆嗦的肌肤在呼唤“我”。恐惧、希冀、畏怯、侈望、灾祸感和幸运感使“我”晕眩。僵持之后习惯性的克制占了上风,“我”返身跑掉了。第二天在回土坯房的半道上正碰见下田薅草的大队。她走在女队最后,同“我”擦身而过时狠狠地说:“我恨不得宰了你!”过后,“我”打听到她叫黄香久。八年后“我”获释被送回原来的农场放羊,生产队派来帮“我”修羊圈的人竟是她。八年来,“我”蹲了两次监狱,她结了两次婚。离婚后,她被曹学义书记要到这个农场来了。晚饭后黄香久在她的房间里告诉“我”:“邓小平都平反了哩。”她的目光中不仅有询问和游移,还有期待、盼望和默许。在罗宗祺家,这位曾同“我”一起蹲过监狱的团场长和夫人朱蜀君都劝“我”成家。其实“我”心里已经有一个人了。在马老婆子和黑子的帮助下,“我”和香久的婚事谈妥了。曹学义批准了“我”和她的结婚申请。新房是原来的两间库房。香久的巧手把屋内布置一新。来贺喜的不仅有黑子和何丽芳、马老婆子、周瑞成等人,还有书记曹学义。但是,新婚之夜却只留下懊丧。在男和女的搏斗中“我”失败了。因为长期压抑的缘故,使“我”丧失了男人的基本生理特性——性机能,成了“废人”、“半个人”。“我”提出离婚,香久不同意。一天半夜,“我”发现了她和曹学义的奸情。在愤懑、失望和由无能产生的恐惧中,“我”听到了被骟的大青马的精辟而又令人绝望的谈论,听到宋江的劝说和庄子的玄谈,听到马克思的指教。可是这些都不能使“我”打破笼罩家中的令人窒息的沉默。于是,“我”再次提出离婚,她反而对“我”更体贴了,并催“我”去治性功能方面的病。在救灾抢险中,“我”的英雄主义行为不仅让农场的人佩服,而且也感动了村庄上的老乡。当暴雨之后的山洪使渠坝穿水的关头,是“我”指挥抢险,并跃入水中堵住漏洞。回到家,香久对“我”更加关切。端来姜汤,还像揉面一样揉搓“我”的胳膊和胸脯。“我”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当她让“我”把脸贴在她敞开的胸脯上的时候,“我”遽然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冲动。石破天惊!“我”的病竟然好了。自“我”由“半个人”变成一个完整的人,一股火在胸中燃烧起来。她给了“我”满足,但“我”满足后更加烦躁、妒嫉、悔恨,备受希望的折磨,向往一个更广阔的世界。香久先是拿“我”的日记假意威胁,后来见“我”去意已决,便不再阻拦。她一边为“我”打点着衣物,一边叹口气说:“不管你以后多荣华富贵,有多少漂亮的女子围着你转,像我这样心疼你的女人,你一个也找不到。”又用准备决斗的火辣辣的语气说:“今天晚上我要让你……一辈子也忘不掉我!”小说不仅通过男女主人公的性心理的描写揭示十年动乱所造成的悲剧,还刻画了其他人物人性的变态,诸如在金钱和政治双重挤压下精神失常的“哑吧”,给别人写诬陷材料自己也难免于祸的周瑞成,虽蒙冤却以不申诉为得计的马老婆子,认为“没有道德的日子比有道德的日子好过”的黑子、何丽芳等。作品的独特之处在于由人性中最基本的性心理的扭曲来揭示十年浩劫的特定的氛围,带有较强的理性思辨色彩。小说发表后,曾引起强烈反响。争议焦点,集中在性描写问题上,认为它乃开当代文学性描写之先河,肯定与否定俱在。另外对作品的主题及作品中的“我”(即章永磷)也有异议。有人指责该小说主题,仍未脱出那种落难公子巧逢风尘知己,始乱之,终弃之的老套;有人批评章永璘这个人物是个“伪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