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亚里士多德”墨子与《墨经》·关于推理、论证·归谬式类比》注释|译文
推也者,以其①所不取②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③也。(《小取》)
【注释】①其:指对方。②取:选取、采用、接受。③予之:给予。
【译文】推理的过程,就是用对方所不接受的命题,等同于对方所接受的命题而提供给对方。
【评说】把对方的主张(“其所取”)用作类比推论的前提,得出一个本质上与之相类似但是荒谬的结论,提出来给对方(“予之”),看他接受不接受。荒谬的结论,当然也是对方所不能承认的(“其所不取”);这样,对方之“所取”,也就不能坚持了。这里的思维过程就是:以对方提出的命题作为前提,进行类比推理,推出一个对方不可能接受的命题,以此来反驳对方的言论,达到推翻论敌所承认的命题的目的。这里涉及的是类比法与归谬法,这两种不同的逻辑方法,在言语交际中经常结合在一起来论证某一论题,因此也被称作“归谬式类比”的方法。例如,有个“莫若杀人”的寓言说:有个人喜欢谈轮回报应,逢人就劝说不要杀生,因为佛经上说过,杀什么,来世就会变成什么;杀牛变牛,杀猪变猪,即使杀一只蝼蛄、蚂蚁,也莫不如此。有个先生便说:“那么最好去杀人。不是说杀什么变什么吗?这样今生杀人,来世还变人,不是好得很吗?”对“轮回报应”之说给予了辛辣的讽刺和尖锐的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