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母投杼是什么意思
〖典源〗《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今山东费县),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zhù,织布梭)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史记·淮阴侯列传》:陈豨拜为钜鹿守,辞于淮阴侯。“淮阴侯曰:‘公之所居,天下精兵处也;而公,陛下之信幸臣也。人言公之畔,陛下必不信;再至,陛下乃疑矣;三至,必怒而自将。吾为公从中起,天下可图也。’”后言“三至之谗”,多指此事,因与“曾母投杼”事有类,故或亦有指投杼事的。
〖释义〗曾子本自不会杀人,曾母本亦十分相信这一点。但接二连三的传言使曾母也产生了怀疑,以至吓得放下梭子逃走。后遂用“曾母投杼、三告投杼、投杼、曾参杀人”等比喻流言可畏,使人迷惑、相信;用“谗言三及、三至之谗”等比喻受诬枉。
【曾母投杼】《三国志·吴主传》:“朕以不明,虽有曾母投杼之疑,犹冀言者不信,以为国福。”
【三告投杼】鲁迅《书信·致李秉中》:“然而三告投杼,贤母生疑。千夫所指,无疾而死。”
【投杼】王充《论衡·累害》:“夫如是,市虎之讹、投杼之误不足怪。”李白《系寻阳上崔相涣三首》之二:“虚言误公子,投杼惑慈亲。”
【曾参杀人】韩愈《释言》:“市有虎,而曾参杀人,谗者之效也。”孔尚任《桃花扇》第十二出:“这冤怎伸,硬叠成曾参杀人;这恨怎吞,强书为陈恒弑君。”
【谗言三及】李白《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诗:“曾参岂是杀人者,谗言三及慈母惊。”
【三至之谗】《后汉书·班超传》:“超闻之,叹曰:‘身非曾参而有三至之谗,恐见疑于当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