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上书是什么意思
【典源】《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太仓公者,齐太仓长,临菑人也,姓淳于氏,名意。少而喜医方术。……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 (ti) 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人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汉·刘向《列女传》亦载,文大略同。
【今译】 汉文帝时齐诸侯国有个太仓长,名叫淳于意。有人上书告发他,因此犯刑罪应当送长安受审。淳于意有五个女儿,随着他哭泣,淳于意发怒,骂道:“生孩子不生男孩,到了紧急关头没人出力!”最小的女儿缇萦听了父亲的话很难过,跟随父亲到长安。向文帝上书说:“我父亲做官,人都认为他公正廉洁,现在犯法应当受刑。我深感死者不能复生,受了肉刑的人不能再恢复原状,虽然想改过自新,但已不可挽回了。我情愿自己做官婢,来赎免父亲的罪,让他改过自新。”文帝看了很受感动,从此取消了肉刑。
【释义】 后以此典指女子有孝心,救护父母。
【典形】 汉美淳于、缇萦疏、缇萦痛父言、为父哭当朝、淳于免诏狱。
【示例】
〔汉美淳于〕 唐·柳宗元《饶娥碑》:“赵姬完父,操棹爰讴。肉刑不施,汉美淳于。”
〔缇萦疏〕 明·陈子龙《赠方密之进士》:“孤臣莫上缇萦疏,圣主终明魏尚功。”
〔缇萦痛父言〕 三国·曹植《精微篇》:“缇萦痛父言,荷担西上书。”
〔为父哭当朝〕 清·杨朝观《荀灌娘围城救父》:“只记得汉缇萦为父哭当朝,又谁知木兰娘也代父执弓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