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集中,有两首涉及恒寂僧的诗作,其一为《重到城七绝句·恒寂师》:
旧游分散人零落,如此伤心事几条。会逐禅师坐禅去,一时灭尽定中消。
其二为《苦热题恒寂师禅室》:
人人避暑走如狂,独有禅师不出房。可是禅房无热到,但能心静即身凉。
元稹集中,则有《和乐天赠云寂僧》一诗,是《恒寂师》的次韵之作。元诗云:
欲离烦恼三千界,不在禅门八万条。心火自生还自灭,云师无路与君销。
由唱和体例不难推知,白诗中的“恒寂”就是元诗中的“云寂”。称呼同一僧人而名号差缪如此,原因何在?古人云:“元白平生交友闻见率同。”诗中此僧属于“交友”之畴,与“闻见”之事尚有不同。以元白关系之密切、学思之深湛,似不可能在酬唱之中出现此等歧误。故而,论者普遍将其归结为因某种特殊原因而导致的刻写问题。
白氏乃原唱作者,而“恒寂”又两见于集中,加之白集传世刻本甚多且较完整,于此僧名号略无异文,自不是产生问题的一方。问题显然出在元集。那么,元集在传写过程中将“恒寂”书为“云寂”,又是出于何种原因呢?卞孝萱、周相录等先生以为因避宋讳而改,吴伟斌先生以为因避唐讳而改。考诸版本、事理,两说皆不成立。
新出元集整理本,又以避讳说为基础或参照进行回改,比如杨军先生《元稹集编年笺注·诗歌卷》将题名中的“云寂僧”回改为“恒寂僧”,周相录先生《元稹集校注》不特将题名回改为“恒寂僧”,又将诗句中的“云师”改为“恒师”。抛开前提不论,两先生改字有当有不当。这里牵涉到一个关键问题,诗句中的“云师”是否就是对“云寂僧”(且不论其正误)的省文敬称?
一、 值得考究的避“恒”改“云”说
关于传世元集将“恒寂”写为“云寂”,卞孝萱先生《元稹年谱》解释说:“宋人缮刻元集,避真宗赵恒讳,改恒寂为云寂。”周相录先生《元稹年谱新编》看法略同:“宋人刻元集,避真宗赵恒讳,改‘恒’为‘云’。”两种说法皆无实据。古人避讳改字有一定规律可循,或改易本字笔画,或求音近之字,或求义通之字,要在使读者易于联想,不致误解。比如,宋人避“匡”字,或缺末笔,或改写为音近字“康”;避“弘”字,或缺末笔,或改写为同音字“洪”;避“殷”字,或缺末笔,或改写为义通字“商”。“恒”与“云”音形义皆不相关,判定为“避讳改字”太过草率。好在宋刻元白集皆不难索见,我们稍加印证即可。“恒寂师”之恒,宋绍兴本《白氏文集》缺末笔写为“”,日本翻宋本《白氏长庆集》向下延长右侧竖笔写为“”。宋蜀刻《新刊元微之文集》阙卷甚多,殊非完帙,上揭元诗正文已逸,仅见目录“赠云寂”三字,然所存卷五十七有“恒王参军”一语,其“恒”字径书为本字,未加更改。然则同一书本之中,“恒”字避且不避,改“恒”为“云”更无从谈起。
吴伟斌先生也曾谈到元白集中的恒寂、云寂之别(见《后人对元稹〈归田〉等诗歌的错读》一文),其中值得关注的地方有二。其一,对卞、周之说有误读误释之处。抛开“改恒为云”这一点不论,卞、周两先生“宋刻元集避真宗讳”一说并无原则上的纰缪,至于坊刻、私刻避讳严不严谨,那是另一层面的问题。吴先生批评卞、周两先生时,将“宋刻元集”理解为“真宗朝刻元集”,将“避真宗讳”理解为“避今上之讳”;又进而以真宗朝无元集刻版之事,来论证两先生之非。这种理解显然不符合避讳常识,也有违卞、周两先生本意。其二,将改字推定为作者所为,但举证自相抵牾。吴先生以为,元稹编纂《元氏长庆集》《白氏长庆集》时,为避恩主穆宗李恒之讳,将己诗“恒”字改为“云”字。问题在于,元氏既然手编元白两集,其性质与后世刻书者略同,又岂能只改己诗之“恒”,不改白诗之“恒”?就元集本身来看,又岂能只改“恒寂”之“恒”,不改“恒王参军”之“恒”?
总之,目前的避讳改字说无论避宋讳也好,还是避唐讳也好,均不能就此问题作出圆满解释。笔者近因思虑所及,颇欲提出一假说并稍作推证,以求教于学术界各位方家友朋。也即,这一问题的产生不是出于避讳改字,而是出于写刻者的校雠改字。元集流传过程中的关键人物,比如刘麟父子或更早的钞写者,将诗句中的“云师”误解为上联法号省文的僧人敬称,又从而以正文为据,将题目中的“恒寂僧”校改为“云寂僧”。
二、 “云师”义同“白云师”“碧云师”
元诗中的“云师”实际上就是白诗中的“禅师”,只不过换一种说法而已。僧人与云联系在一起,在文人诗篇中并不鲜见。求其根源,至少有二,一是押江淹拟古诗的故典,所谓碧云师;一是对僧人修行状态的写意,所谓白云师。
先看碧云师。江淹《杂体诗三十首·休上人怨别》云:“日暮碧云合,佳人殊未来。”江氏在序文中明言,这是“敩其文体”的摹拟之作。因而后人多将“碧云”与被摹拟者惠休联系起来,藉以指代类似惠休的僧人及其高妙才思。苏轼《汪覃秀才久留山中以诗见寄次其韵》云:“季子应嗔不下机,弃家来伴碧云师。”即是用此意。又,宋王楙《野客丛书》云:
《遁斋闲览》云:《文选》有江淹拟汤惠休诗……今人遂用为休上人诗故事。仆谓此误自唐已然……如韦庄诗曰:“千斛明珠量不尽,惠休虚作碧云词。”许浑《送僧南归》诗曰:“碧云千里暮愁合,白雪一声秋思长。”曰:“汤師不可问,江上碧云深。”权德舆《赠惠上人》诗曰:“支郎有佳思,新句凌碧云。”孟郊《送清远上人》诗曰:“诗夸碧云句,道证青莲心。”张祜《赠高闲上人》诗曰:“道心黄檗老,诗思碧云秋。”雪窦诗曰:“碧云流水是诗家。”曰:“汤惠休词岂易闻,暮风吹断碧溪云。”此等语皆以为汤诗用。惟韦苏州《赠皎上人》诗曰:“愿以碧云思,方君怨别词。”似不失本意。吴曾《漫录》但引乐天与唐上人对答二诗为证,岂止此耶?
关于唐代诸贤对碧云诗的版权判断姑置不论,要在通过王氏的资料爬梳,我们可以窥见唐代诗文创作中“碧云”一典与僧人之间的关系。元氏言僧而咏及“碧云”的诗作也在不少,比如《和王侍郎酬广宣上人观放榜后相贺》云:“珍重刘繇因首荐,为君送和碧云诗。”又如《酬乐天江楼夜吟稹诗因成三十韵》云:“志士潜兴感,高僧暂废禅。兴飘沧海动,气合碧云连。”
次看白云師。贾岛《酬鄠县李廓少府见寄》云:“吟怀沧海侣,空问白云师。”齐文榜先生注释道:“白云师,僧人也。因僧人多居山间修道,故云。”齐注言简意赅,颇中肯綮。我们仍可稍作征引以为注脚,李廓《赠商山东于岭僧》云:“商岭东西路欲分,两间茅屋一蹊云。师言耳重知师意,人是人非不欲闻。”周弼《逢僧文礼》第一首云:“空山落日又逢僧,雨杂尘灰满帽纹。但忆来时门不掩,麝香偷卧石床云。”
如上所述,“碧云师”“白云师”皆是僧人雅称。属辞结构上更为泛化的“云师”也是如此。比如,苏轼在上揭《汪覃秀才》诗中称僧人为“碧云师”,而在另一首《云师无著》诗中则称僧人为“云师”。“碧云师”“云师”就指称对象而言,用法略同。还是回到元集本身,元诗之“云师”正如苏轼《云师无著》之“云师”,皆是以谦敬口吻泛言僧人。而基于相互间的唱和关系,元诗之于白诗必然格律守旧而辞义翻新,白诗谓之禅师,元诗遂谓之云师;白氏欲从禅师求解脱,元氏则说心火自生自灭,云师的开示起不到根本作用。
三、 “云师”与“云僧”
“云师”一词既曾引起恁多误解,有必要再从资料外围稍加勾索,以与上论相经纬。“云”为雅辞,“僧”为僧人正称,“师”为僧人敬称,雅辞与敬称相组缀即为“云师”,雅辞与正称相组缀即为“云僧”。云师一词,因为在职官与神话方面有两个更为流行的义项,所以在指称僧人这一点上不免受到挤压,影响较小。云僧则不然,唐宋诗文中比比皆是,不难考见。
《汉语大词典》将“云僧”解释为“行脚僧”,似失之偏颇。因为“云”字取意,并非只是“流动”意义上的“行云流水”之云,还有“高峻淡泊”意义上的“藏峦在岫”之云。后面这个意义上的“云僧”,即是泛指普通寺僧。换言之,寺多依山而建,故称云寺;僧多居山修道,故称云僧;众口流行演为习语之后,“山”这个因素反而可以忽略。接下来,且略举数例以作说明。
唐曹松《观山寺僧穿井》云:“云僧凿山井,寒碧在中庭。”诗题已明言“山寺僧”,诗句又明言“凿山井”,无须进一步解释。唐李昭象《招西洞道者》云:“危峰抹黛夹晴川,树簇红英草碧烟。樵客云僧两无事,此中堪去觅灵仙。”此为李昭象隐居山中之诗,云僧既居于西洞,亦当为山寺僧。南唐成彦雄《煎茶》云:“岳寺春深睡起时,虎跑泉畔思迟迟。蜀茶倩个云僧碾,自拾枯松三四枝。”宿于岳寺,有泉有松,则煎茶云僧亦当为山寺僧。
由“云僧”义反溯,以东坡诗参证,进而与“碧云师”“白云师”并观,则元稹诗句中的“云师”不难理解。
结 语
综上述可知,元稹和诗中的僧人法号,当与白居易原唱相同,诗题本作《和乐天赠恒寂僧》。元集写刻流传过程中的关键人物,比如刘麟父子之辈,因不解诗句中的“云师”之义,将其误会为上联法号省文的僧人敬称,从而以诗句为正,将诗题“校改”为“云寂僧”。
当代读元诸家,因发现此诗与白诗《恒寂师》的唱和关系,遂以避讳说来解释元集何以书“恒”为“云”。而考诸版本事理,其说并不成立。元集整理者将“云寂僧”回改为“恒寂僧”甚是,但将“云师”一并改为“恒师”则失之甚远。
元诗中的“云师”实为僧人雅称,与白诗中的“禅师”同义。元集的问题或不在于避讳改字,而在于校雠改字。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岳麓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