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期的论诗主张

雍正、乾隆时期(1723-1795),清王朝政权巩固,经济繁荣,思想文化统治收到效果,考据之风日炽,诗坛又弥漫着拟古主义和形式主义风气,出现了三个有代表性的诗歌流派,提出了不同的论诗主张。

沈德潜(1673-1769),字确士,号归愚,江南长洲(今江苏苏州)人。他论诗倡“格调”说,认为“诗贵性情,亦须论法”,其所谓“性情”是指符合封建正统观念要求的思想感情;其所谓“论法”,是指作诗应学习古人,他主张古体诗学汉魏,近体诗宗盛唐。他提倡儒家传统的诗教和诗歌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风格。这种论诗主张是继承明代前后七子的复古主义主张,适应着清王朝粉饰现实的需要而提出来的。因而得到最高统治者的支持。沈德潜曾编选《古诗源》、《唐诗别裁》、《明诗别裁》和《国朝诗别裁》,风行一时。著有《归愚诗文钞》和《说诗晬语》。

翁方纲(1733-1818),字正三,号覃溪,顺天大兴(今北京)人。他论诗主“肌理”说。他主张把作诗与考证结合起来,认为“考订训诂之事与词章之事未可判为二途”。认为诗歌应把“肌理”(学问材料)、“义理”(思想意义)和文理(组织结构)统一起来,在他看来,“义理之理,即文理之理,即肌理之理。”从此出发,他提出“为学必以考证为准,为诗必以肌理为准”,提倡所谓“学问诗”,把经史考据和金石勘研都写入诗中。这显然是一种受考据之学影响产生的论诗主张。

袁枚(1716-1797),字子才,号简斋,浙江钱塘(今杭州)人。他反对沈德潜的“格调”说和翁方纲的“肌理”说,反对模拟古人和以考据入,主张抒写性情遭际和个人灵感,认为“诗之传者,都是性灵”。他所提倡的“性灵”说体现着要求打破传统束缚的精神,对封建正统观念是一种冲击。但这种主张并非要求诗歌应反映现实,而是要求诗歌表现封建文人的思想情趣和性情遭际,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他的诗也往往很肤浅,缺乏深厚的思想内容,多为咏叹生活琐事和风花雪月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