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何其芳
四川省万县人。中国当代著名诗人、文学评论家。1938年夏到延安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鲁迅艺术学院任教。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过马列学院教员,中国科学院文研所副所长、 所长和《文学评论》主编等职。 1977年病逝。
何其芳的写作历经两个阶段:1942年以前从事诗歌创作,是著名诗人。解放后致力于评论工作。其评论文集主要有《西苑集》、 《关于写诗和读诗》、《论〈红楼梦〉》、《诗歌欣赏》、 《文学艺术的春天》等。何其芳在文艺的工农兵方向、新诗的形式、 文学典型等问题上都有自己的深刻理解和主张。
关于文艺的工农兵方向问题,他认为: “在这个新的时代,在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的文艺新方向之下,中国的一般文艺作品必然要逐渐改变为以写工农兵及其干部为主”, “并以他们为主角或至少以他们为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的主角”, “但是这并不等于在全部的文艺创作中就不可以有若干篇以小资产阶级的人物或其它非工农阶级的人物为主角的作品”,其中的关键在于能否“写得正确”。这一认识回答了当时文艺界关于“小资产阶级的人物可不可以作为文艺作品的主角”的争论。
何其芳关注新诗的发展,并有较长时间的新诗创作实践,在新诗的形式问题上,他提出了建立中国现代格律诗的主张。这一主张虽没被实践所验证,但独树一帜,在理论上是有所建树的。
何其芳的典型理论可以说是在对中外著名文学典型深入研究基础上的科学抽象。他认为阿Q精神“并不只是落后的农民才有,”“从遭到了困难和失败的剥削阶级中间、从落后的人们中间,都可以产生阿Q精神”,不同阶级的阿Q精神尽管存在形式上的差异、本质上的不同,但还是有“相同之处”,因此“典型性并不等于阶级性”。此外,他还提出了著名的典型“共名”说,认为“一个虚构的人物,不仅活在书本上,并且流传在生活中,成为人们用来称呼某些人的共名,成为人们愿意仿效或者不愿意仿效的榜样,这是作品中的人物所能达到的最高的成功的标志”。
何其芳批评理论的重要特点是注重准确地理解与宣传毛泽东文艺思想和党的文艺政策,研究创作实际,勇于探索创新,涉及领域较广。但因历史的局限,在一些文章中也有理论上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