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刺客传》后
书《刺客传》后
【原文】
曹沫将[112]而亡[113]人之城,又劫天下盟主,管仲因勿背[114]以市信一时可也。予独怪智伯国士[115]豫让,岂顾不用其策耶?让诚[116]国士也,曾不能逆策[117]三晋,救智伯之亡,一死区区,尚足校[118]哉?其亦不欺其意者也。聂政售[119]于严仲子,荆轲豢[120]于燕太子丹。此两人者,污隐困约之时,自贵其身,不妄愿知,亦曰有待[121]焉。彼挟[122]道德以待世者,何如哉?
【注释】
[112]将:作为将领。
[113]亡:丢失。
[114]背:背叛诺言。
[115]国士:以国士对待……。
[116]让:豫让。诚:确实。
[117]逆策:预先料到。
[118]校:议论。
[119]售:依附。
[120]豢:受养。
[121]待:等待。
[122]挟:挟持。
【译文】
曹沫作为鲁国的将军却丢失了鲁国的土地,盟会时又劫持盟主齐桓公要回失地。管仲只是因为不愿在诸侯面前背信弃义,才返还鲁国的土地,这还算可以的。我对豫让就颇有责怪了,智伯以国士待豫让,难道反而不用他的计策吗?豫让如果确实是一个国士,却不能预料到韩、魏、赵三家的阴谋,不能挽救智伯的灭亡,仅仅以自己的死来报智伯,这还值得议论吗?他只不过还是不欺其意罢了。聂政依附于严遂,荆轲受养于燕太子丹。这两个人在位卑而窘迫时,自贵其身,不胡乱地愿意让人知道自己,而是有所等待。他们坚守自己的道德品行以等待社会承认赏识,结果又能怎么样呢?
【解析】
这是一篇简洁而相当精当的读史有感之文。《史记》中的《刺客列传》记载了从春秋曹沫到战国荆轲的故事。司马迁认为他们重承诺,轻身行义,赞扬刺客们的行为。这也成为后世论刺客的一个基本观点。但是王安石却在文中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他们的行为,抒发自己的想法。认为这些行为虽有可取之处,但总体上并未达到人们赞扬的那么高。特别是对文中四人不同的情况所作的不同的揭示,给人很大的启发,这充分显现了王安石对事物精细的观察和独特的体会。